朱熹所讲的“存天理,灭人欲”并不是禁欲主义,而是要控制过度的欲望
从字面上理解,朱熹所讲的“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要灭掉人的欲望,妥妥的禁欲主义。其实,人们理解反了。朱熹所要灭掉的不是人的欲望,而是过度的欲望。
朱熹在《朱子语类》里讲的很清楚,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人吃饭是天理,顿顿想吃山珍海味就是人欲;结婚娶妻是天理,总想娶三妻四妾就是人欲。
天理是人的基本需求,是恰当的和自然的,而人欲是超出基本需求、过度的和不合理的欲望。朱熹不是让人不吃饭不结婚,是让人不要贪,不要把想要的更多当成是正常需要。
所谓的存天理,存是指保存、养护,人要养护自己的天理,饿了就要吃饭,困了就要睡觉,这就是天理。人要保护这种天理,不要让人欲将其压垮。一个人明明吃饱了,还要去吃,非要吃到撑,这就是人欲压倒了天理;一个人明明有妻子,还非要再娶一个,这也是人欲压倒了天理。
所以,存天理灭人欲,并不是禁欲,而是节制,让基本的、自然的需求不要被过度膨胀的欲望所吞噬。
后来之所以朱熹被骂成禁欲主义,是因为这句话在明清以后,被统治者和道德家拿去,变成了道德枷锁。他们不再区分基本需求跟过度欲望,他们把所有的欲望都当成了人欲,把所有人欲都当成需要消灭的对象,于是寡妇改嫁成了人欲,自由恋爱也成了人欲,甚至是穿一件新衣服也成了人欲。
这并不是朱熹的本意,而是后来的人把朱熹的命题简单化和工具化了,用来管束别人,尤其是约束女性。所以到了上个世纪初时,这句话就成了吃人的理教的象征。
朱熹所讲的人欲,是有着明确界线的。这个界线就是是否超过基本需求。那么这个界线又是谁定的?
朱熹的标准是中节。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所谓的“中节”就是恰到好处。一顿饭吃到八分饱时就叫中节,吃到十二分饱就不是中节。
一个人爱另一个人,爱的有分寸就是中节,爱到失去自我时,就不是。但这个节并不是一层不变的,他因人因事因地而已异,所以,朱熹也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标准,只是给了人们一个方向,让你的心去判断什么是过,什又是不过,这就是心统性情。
心是统的力量,性是天理,情是人欲。心把两者统一起来,让其恰到好处,这跟禁欲完全是两回事。这是调节,是让人的情感和欲望在恰当的范围内流动,不是让人堵住对方,不是堵住它,也不是灭掉它,是让其在合适的地方流。
“灭”字,虽然听起来很暴力,但在古汉语里不一定是消灭的意思,也可以理解为熄灭或减少。灭人欲的灭跟灭火的灭不是一个意思,灭火是指把火全灭了,而灭人欲是指把过多的欲望灭掉,不是把所有的欲望全灭掉,是让它回到天理的范围之内。
所以,存天理灭人欲可以理解为:养护基本的自然的需求,减少过度的臌臌的欲望;不是让人没有欲望,而是让人不要被欲望牵着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