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梗危重患者抢救无效离世,家属不仅没有给人安排后事,反而滞留病房不让挪屋,直到医院强行把遗体转移到太平间,反而起诉医院要求赔偿,这不是“医闹”、“讹人”呢?
9月19日9时许,武汉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接收了患者吴某,诊断为急性后循环脑梗死。后循环梗死累及脑干、小脑、丘脑,这些区域是掌控呼吸、心跳的生命中枢,病情进展极快,随时可能出现心跳呼吸停止。
虽然医院第一时间开启脑卒中绿色通道全力救治,可惜吴某还是在当天13时31分抢救无效,宣告临床死亡。
患者离世之后,家属悲痛之下久久不愿将遗体移出病房,长时间停留在ICU,后续家属向医院提出索赔,这件事传到网上,争议迅速发酵。
有人直接指责家属是借着死人闹事、专门讹医院,也有人认为丧亲之痛值得理解,维权的权利不该被直接否定,网友的评论分成截然不同的两边。
“人送过来的时候还能说话,怎么短短几个小时人就没了?我们很难接受这个结果,想弄清楚抢救过程有没有疏漏。”家属在沟通中这样表达自己的想法。
突如其来的死亡让一家人难以释怀,在他们的认知里,送进医院就有希望救活,无法理解为什么开通绿色通道抢救,最终还是没能留住亲人。情绪崩溃的他们坚持把遗体留在病房,希望等说法出来再处理后事。
而院方在通报和回应里说明了立场:“我们全程按照卒中救治规范开展抢救,已经尽到全力。按照相关条例,患者在院内死亡,遗体应当及时移至太平间。ICU是抢救危重病人的地方,遗体长时间滞留,会占用医疗空间,影响其他急症患者救治,我们是在公安配合下依规处置。”
现在脑梗死这种病太常见了,不再是老年人的“专利”,很多20.30岁年轻人都有患病的,很多人觉得只要是到了医院就能治,大部分人都没有后遗症。
但是后循环脑梗死不一样,尤其是基底动脉闭塞,是脑卒中里最凶险的类型。脑干一旦缺血坏死,心跳、呼吸的开关直接失灵,很多病例哪怕最快取栓、溶栓,也未必能逆转,病情会出现断崖式恶化,死亡率非常高。
一部分网友态度强硬:“明知道是危重脑梗,救不过来就起诉索赔,这就是典型的医闹、讹钱,抢救本来就有失败的概率,医院已经尽力了。”
还有网友支持家属:“不要急着定性‘讹人’。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是真实的,法律本身也赋予家属申请医疗损害鉴定、起诉维权的权利。有没有过错,要靠鉴定结论说了算,不是凭情绪判断。”
还有网友补充:“维权和闹事是两回事,如果走正规鉴定、诉讼渠道,就是合法维权;如果以滞留病房、扰乱诊疗秩序的方式施压,就越过了边界。”
医疗纠纷中,判断医院要不要担责,核心不是抢救有没有成功,而是看诊疗流程有没有符合规范、有没有存在医疗过错,过错和患者死亡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这个结论不能靠肉眼猜测,需要专业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如果鉴定结论证实医院抢救流程规范、处置及时,不存在过错,家属的诉求自然得不到支持;如果鉴定发现医院存在延误救治、处置不当等问题,家属的索赔就有事实依据,理应得到法律支持。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直接给家属贴上“讹人”的标签,并不客观。
同时也要分清,合理维权和扰乱医疗秩序不能混为一谈。ICU是生命抢救的前线,里面随时有心梗、脑梗、大出血的危重病人,需要持续监护和抢救。遗体长期滞留病房,挤占抢救资源、干扰医护工作,这种方式并不合适。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了遗体处置的要求,也是兼顾逝者尊严和公共医疗秩序的平衡。家属如果对诊疗过程存疑,正确的途径是封存病历、申请尸检和医疗鉴定,通过调解或者诉讼解决争议,而不是占用病房。
这起事件,折射出医患之间长久的认知鸿沟。家属往往抱着“进医院就能治好”的期待,却不了解危重卒中极高的死亡风险;而医护每天直面生死,清楚很多重症即便全力施救,也无力回天。一边是难以承受的丧亲之痛,一边是严谨有限的医疗能力,情绪和理性很容易发生碰撞。
医患之间最需要的是透明的沟通和专业的鉴定机制。死亡不是判断对错的标尺,起诉也不等于恶意讹钱。尊重家属失去亲人的悲痛,同时也要守住医疗秩序的底线,把专业的判断交给鉴定机构,用证据定是非,才是化解纠纷最稳妥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