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男子银行卡带在身上,卡里的8万块钱却被人分批转走!警方证明账户被盗刷,可男子要求银行
承担责任,银行却说警方开具的无过错证明,不代表银行需要承担责任!想要赔偿,那就去告,告赢了就赔!
男子特意开通了短信通知,可二十多笔交易一条提醒都没有。报警之后,警方出具证明,确认当事人没有任何操作,属于他人非法盗刷。
拿着这份证明去找银行协商,却被告知这份证明只用于刑事案件,想要赔偿只能去法院起诉。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打官司耗时间耗金钱,家里等着买药治病,根本耗不起漫长的诉讼流程。大家把钱存进银行,图的就是资金安全,可出现盗刷问题,银行却把全部维权压力丢给储户。
资金安全不能只靠储户自己去维权,银行本该尽到风控提醒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