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规定吸烟学生不予学费减免,校方称该条款已执行多年!
这两天,四川大学一份学费减免通知引发了不小讨论。通知里写明,存在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的学生,将被取消学费减免资格。一句话被很多人记住了:你不能拿资助你上学的钱,去抽烟。
讨论之前,有个事实其实更该先说清楚:这并不是今年才出台的“狠规定”。据媒体核实,至少从2016年起,四川大学就已经把吸烟纳入学费减免的限制条款,校内助学金的认定办法里也有类似要求,有这些嗜好可以降档,甚至不予认定。四川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同样把吸烟、酗酒、赌博列为困难生认定的否决条件。把它当成突发事件去情绪化成败,其实并不准确。
支持者的逻辑不难理解。助学金、学费减免面向的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意是帮人完成学业。抽烟算不上刚性消费,一个月一两百元的烟钱,对靠资助上学的人来说,确实是一笔可以也应当省下的开支。连一位自己抽烟的川大研究生都说,他承认抽烟不是必需,所以依然支持这条规定。再加上高校室内禁烟本就是大趋势,把资助和控烟、和生活节俭的导向绑在一起,有它的道理。
但反对和担忧的声音,也值得认真听。经济困难和吸不吸烟,并不是一回事,现实中确有家境不好的人出于各种原因沾了烟。判断一个学生到底困不困难,靠的是家庭收入、日常消费等一整套指标,而不该简单到只看他手里有没有一根烟。如果“吸一根就否决”被机械执行,反而可能误伤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也容易把育人变成“抓人”。
执行层面同样有分寸问题。学生私下吸烟,被发现的概率本来就低;真正被举报、被拍到的,往往是在教学楼、楼道等公共场合吸烟,这本身就触碰了室内禁烟的红线。换句话说,规范更该对准的,是公共场合的不文明吸烟和明显与困难身份不符的高消费,而不是窥探学生的私人生活。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得比较客观:教育部并没有把吸烟列为资助否决项,但也没有禁止学校在细则里自主增设;助学金本身兼具资助和育人双重功能,如果规则在出台时吸纳了学生意见,挂钩控烟具备一定合理性,没有超出制度边界。他同时也提醒,落实时应当更审慎地权衡。
在我看来,学校想让每一笔资助都花在刀刃上、想引导学生节俭健康,这个出发点站得住。但好的导向还要靠精准落地:认定要综合、程序要透明、处理要留有余地,既不让有限的钱被高消费挤占,也别让一根烟轻易否定一个学生的真实困境。资助的终点是育人,而不只是设一道门槛。
参考信息:中国新闻周刊《“你不能拿资助你上学的钱,去抽烟”》,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