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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国龙呼吁厘清高流量账号言论边界:企业要的不是保护,是规则 西贝创始人贾国龙在

贾国龙呼吁厘清高流量账号言论边界:企业要的不是保护,是规则

西贝创始人贾国龙在9月20日的一场大会上说了几句话,核心诉求很明确:恳请监管部门进一步厘清高流量网络账号的言论边界,区分正常舆论监督、观点辩论与恶意贬损、商业诋毁、网络软暴力。

他提到的现象并不新鲜,但被一个经历过完整舆论风暴的企业创始人亲口说出来,分量不一样。手握巨大流量的账号在发生纠纷时,绕开行政投诉、调解、诉讼等正当渠道,转而在互联网上公开煽动舆论、挂人引战,甚至株连打击当事人的合作伙伴。这套操作的关键不在“说错了什么”,在“根本不打算走正常渠道”。

西贝过去一年的经历,是这套逻辑的完整样本。2025年9月,罗永浩发了一条微博,说西贝“几乎全都是预制菜,还那么贵”。单条吐槽发出后,西贝全国门店收入单日减少200多万元。西贝的应对是发42页公开信、开放后厨、宣布起诉,结果公开信被删除,后厨开放反而被解读为“自证其罪”。贾国龙后来自己复盘,把错误归结为“正面硬刚、仓促开放后厨、使用网络黑社会等措辞”,说这些“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冲动”。

这场风波最终的结果是102家门店关闭、约4000名员工面临转岗,累计亏损超过6亿元。一个人发了一条微博,一家经营了38年的企业被拖入生存危机。人民日报对此的评论说得很直接:一条社交媒体发文就能让一家企业陷入发展困境,问题不只在当事人,更在“网络舆论环境”。

但这里有一个容易被混淆的地方。贾国龙呼吁的是“厘清边界”,不是“禁止批评”。正常舆论监督和商业诋毁之间的界限,法律上其实已经有了。最高法在“柴怼怼”诋毁胖东来案的判词中写得很清楚:商业评价和监督应基于客观事实,若蓄意捏造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他人名誉,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则逾越法律边界。2025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把商业诋毁的损害对象从“竞争对手”扩展为“其他经营者”,进一步降低了追责门槛。《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九条也明确了不得利用互联网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企业人格权益。

规则在纸上已经有了。问题出在“绕开正当渠道”这六个字上。一个高流量账号发一条内容,伤害在几小时内就已经造成,而企业走行政投诉、调解、诉讼的流程,周期以月甚至年计。等判决下来,该关的店已经关了,该走的员工已经走了。法律给了企业追责的权利,但没有解决“伤害速度和救济速度不匹配”的问题。

贾国龙说“结合西贝惨痛的教训”。惨痛在哪里?惨痛在,一家企业可以因为一条没有经过任何核实的公开指控,在几天内损失掉几年的积累。而指控者不需要承担对应的即时成本。这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是“言论成本”的问题。当发表言论的成本远低于它造成的实际伤害时,规则就需要重新校准。

贾国龙要的到底是什么?如果仔细看他的措辞,“厘清边界”四个字指向的是监管层面的动作。但边界厘清之后,谁来执行、怎么执行、执行的速度能不能跟上伤害的速度,才是真正的考验。法律上区分正常监督和恶意诋毁的标准已经有了,难的是让这个标准在伤害发生的当下就能生效,而不是等到事后。

西贝的教训不只属于西贝。它给所有民营企业提了一个醒:在一个高流量账号可以单方面定义一家企业命运的环境里,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不只取决于产品和现金流,还取决于舆论场上的规则执行速度。

💬评论区聊聊:「你觉得企业面对高流量账号的指控,走法律渠道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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