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男子晚上倍感寂寞,迷上了浏览不良视频,看过之后还保存到手机上,一对一免费私发给哥们,一起欣赏。五年下来,他一共发出去153部。本以为这只是朋友间的闲聊,无伤大雅,谁知,民警意外揪出此事,一口咬定这是犯罪。男子顿时懵了,自己没收钱,也没公开扩散,怎么就犯法了?
“我发给哥们看看,又没卖钱,这也犯法?”廖某站在审讯室里,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不就是发了几个“视频”,怎么就违法了。
他手机里存着五年攒下来的153部“小视频”,隔三差五就挑几部发给李某那几个朋友,纯分享,一分钱没收。在他看来,这就是哥们之间的私事,跟转发个搞笑段子没区别。
事情败露得极其偶然。2025年7月,民警在处理一起跟廖某八竿子打不着的纠纷警情时,按程序找他核实情况。
手机递过去,聊天记录一翻,满屏都是往来的视频文件。这一翻,翻出了他2020年8月以来持续五年的“分享史”。
承办检察官后来跟记者说,廖某被带进来的时候,脸上写满了困惑和委屈。
他觉得委屈的点很具体:我没赚钱,没发到网站上去,就是私聊发给几个熟人,这也算犯罪?
法律回答了,算。
咱们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写得清清楚楚: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数量达到四十部以上的,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廖某发了153部,是立案标准的将近四倍。
这里有一个很多普通人转不过来的弯:法律上“传播”这两个字,跟你是不是公开传播、是不是收了钱,没有必然关系。
微信私聊,在很多人眼里是“私密空间”,但在法律眼里,你把一个东西从你手里发出去,让对方拿到了、能看了,这就是传播行为已经完成了。
大冶市检察院在另一起类似案件中说得更直白:只要通过技术手段使淫秽内容脱离控制并进入他人可获取的领域,传播就成立了,私密转发不等于安全。
廖某听到这里才明白,他那五年的“分享”,每一次点发送,都是一次法律意义上的传播行为。
检察院因此对他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了管制八个月,管制不用坐牢,但要在社区接受矫正,一定期限内限制自由。
对一个没有前科、认罪态度好的当事人来说,这个量刑已经是宽大处理了。
但“不用坐牢”和“没事”是两码事,这个判决会跟着他走很久。
检察官在案后说了一段话,值得每个人都听进去。
很多人把私聊当成不受约束的自留地,觉得小范围分享无关紧要。但每一次指尖的转发,都是在扩大有害信息的半径。
你以为只发给了三五个人,那三五个人再发给他们的三五个人,扩散链一旦打开,谁也关不上。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息来来源:
澎湃新闻
文|红星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