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已婚女和男的喝完酒进宾馆开房,男的次日早上离开,下午保洁推门一看,女子去世了,家属一纸诉状把宾馆和男方告上法院索赔62万余元,一审驳回后家属不服上诉,二审这么判!
事发当晚,王某与李某私下相约见面,期间共同饮酒。
几番饮酒过后,二人均陷入醉酒状态,意识模糊、判断力严重下降。
酒后二人并未各自归家,由王某本人办理入住、支付房费,共同进入当地一家宾馆,在密闭的独处空间中度过深夜。
次日清晨,李某率先醒来,发现王某出现呕吐症状,且床单留有血迹。
王某当场告知是月经未净,李某未放在心上,简单整理后便独自离开宾馆。
离开前,他未仔细核查王某身体状况,也未叫醒熟睡的王某确认状态。
离去后,李某多次拨打王某语音电话均无人接听,他主观臆断王某家属已到场,心存侥幸未折返查看,径直离开,这一疏忽成为无法挽回的遗憾。
李某离开后,宾馆客房持续处于封闭状态,全程无人巡查。
直至当日下午,宾馆保洁人员按日常工作流程上门打扫,推门后发现王某躺卧床上,已然失去生命体征。
网传死者双腿青紫、全身赤裸等说法均为不实信息。
保洁人员当即上报宾馆,宾馆方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相关工作人员迅速到场处置,全程有宾馆前台监控完整记录二人入店全过程,案件证据链完整。
经警方现场勘验、尸表检验,最终确认王某系猝死,当场死亡,同时明确排除他杀可能。
事后,王某家属未申请进一步尸检,死亡原因依法予以确认。
突如其来的离世,让王某家属陷入巨大悲痛,难以接受亲人骤然离世的结果。
案件调查阶段出现关键转折,面对警方询问和庭审调查,李某推翻外界普遍猜测,坚决否认当晚与王某发生过亲密关系。
他辩称,二人私下交好已久,当晚仅为酒后共同入住,王某的猝死与自己无直接关联,自身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男方拒不担责的态度,让案件责任认定陷入僵局,悲痛的家属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决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随后,王某家属整理完整证据,将同行男子李某与涉事宾馆一并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家属主张,李某陪同饮酒、深夜共处且未尽救助义务,宾馆疏于巡查、未及时发现死者异常,两方均存在重大过错,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共计提出62万余元的赔偿诉求,希望为亲人讨回公道。
然而一审判决结果并未支持家属诉求。
法院全面梳理案件时间线、事发经过,结合警方勘验报告、双方证词、监控录像等全部证据,对各方责任作出细致界定。
法院指出,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独立判断和自我保护能力,理应知晓过量饮酒的风险,也清楚深夜与异性独处宾馆的潜在危险。
此次饮酒、入住宾馆均为王某自愿行为,全程无任何人强迫、胁迫。
同时,现有合法证据无法证明李某的行为直接诱发王某猝死,也无法证实涉事宾馆存在管理疏漏、安全隐患和服务失职,王某的死亡结果与李某、涉事宾馆均无法律意义上的直接因果关系。
据此,一审法院依法驳回王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的结果让家属难以认同。
在家属看来,若无李某陪同饮酒、深夜共处,若无宾馆巡查缺位、未能及时发现异常,王某大概率不会意外离世,两方的疏忽是悲剧发生的重要诱因,判决结果有失公允。
为此,家属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坚持追责索赔。
二审法院明确释法:成年人是自身行为和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自主选择的高危行为,产生的后果应由本人自行承担。
李某的陪同行为、宾馆的常规服务行为,均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过错,与王某的猝死无直接因果关联。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某家属62万余元的索赔诉求彻底落空。
这场悲剧没有刻意的恶意与加害,却因当事人的底线失守、行为放纵,以及旁人的侥幸疏忽,付出了鲜活的生命代价,也让两个家庭陷入长久遗憾。
成年人的世界,任何逾越规则、放纵自我的行为都暗藏风险,生命无重来的机会,自律与克制,才是守护人生安稳最根本的底线。
信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