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喝酒到半夜,让情人开车送回家。到楼下,在车里发生关系,然后上楼回家。第二天凌晨,她又约情人喝酒。喝完不肯回家,拉着情人去了酒店
两人虽共处房间,但当晚并无过多活动,各自休息。次日早上,情人发现女子在卫生间呕吐,床单上也有血迹。询问之下,女子表示是饮酒过量,加上经期未结束,身体并无大碍,无需买药和照顾。
情人随后正常上班,期间多次打电话询问她的身体情况,后期电话无人接听,便没有继续跟进。
直到下午酒店例行查房,才发现女子已经失去生命体征。医护人员到场确认女子猝死,警方经过详细调查,最终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性。
家人无法接受突如其来的离世,认为女子是和对方饮酒、共同入住酒店,对方发现她身体不适却没有及时送医、留守照看,酒店也存在管理疏漏,于是将情人和酒店一同起诉,索要62万元赔偿。
经过审理,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求。
从人情角度,家属的悲痛可以理解,好好的人外出后意外离世,亲人难以接受无人担责的结果。但从法律层面,判决有理有据。
同行男子全程主动关心、多次问询,已经尽到普通人的合理照料义务。酒店发现异常后,也第一时间报警、呼叫急救,履行了安全保障责任。女子猝死属于自身身体和醉酒原因,和他人、酒店无直接因果关系。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情理有温度,但法律讲规则,个人放纵带来的风险,终究只能自己承担。
你认为这种情况,对方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道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