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规范老年人犯罪从宽政策,彻底杜绝以年龄充当违法保护伞
现象:当前司法对老年违法群体过度宽纵,催生大量倚老作恶的恶劣乱象。现实中,不少老年人依仗年龄特权肆意违法,公共交通工具上强行霸占座位、辱骂殴打乘客;街头随意寻衅滋事、打骂路人;故意碰瓷敲诈勒索;偷盗财物、扰乱公共秩序、阻拦通行。
此类行为全部属于违法,但多数老龄作恶者凭借年龄优势,次次从轻处理、次次免于处罚,反复违法、屡教不改,年龄已然成为违法犯罪的超级护身符。
现实痛点:司法存在极其刺眼的双重标准。年轻人轻微违法必受严惩,老年人肆意作恶、伤害他人、扰乱秩序却大多免于追责。同罪不同罚、同错不同责,老百姓极度不满,公信力严重受损。
改进设想:法律面前只论违法与否,不分年龄老少。彻底废除所有针对老年犯罪的从轻、从宽、免罚、容错条款。量刑、惩戒只看违法事实、行为性质、危害后果,绝不因年龄降格处罚。
可单独设立老年人专属监管惩戒场所,仅实现同龄罪犯集中关押、适配老年身体特征,仅此一项设置,无任何特殊优待。所有老年服刑人员的管理标准、生活标准、劳动改造、惩戒力度,与普通监狱完全统一、一视同仁。年龄不是作恶的借口,任何人倚老乱法,必须全额承担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