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餐厅那个4岁男童的事,很多人看完监控都觉得离谱。
明明是非一眼能看清,为啥反复调解耗资源?
监控看得很清楚,小孩个子矮,餐厅里到处都是障碍物,他就是想从人群里钻过去,手碰巧碰到女子屁股,根本不是故意的。
可这位女子坚持认定孩子是故意摸她,双方前后调了三轮,一直谈不拢,到9月9号都没有结果,最后只能走诉讼。
再联想到长沙体育局女干部占车位那件事,来来回回调解好多轮,折腾十天才谈成和解。
两件事放一块,不少人都会纳闷,对错明明白白,为啥要一遍一遍组织调解,耗费民警、社区大量时间精力?能不能直接对无理纠缠的人进行处罚?
普通老百姓的想法很简单,道理摆在眼前,就别没完没了拉扯。调解可以有,但不能无底线反复调解。谈不拢就及时终止,不要再继续占用公共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