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典霖父子两个都被收押,不能交保。
彰化县议长谢典霖贿选案9月17日深夜迎来重大司法进展:彰化地方法院当晚8时30分率先裁定谢典霖的父亲、彰化三大有线公司董事长谢新隆羁押禁见,深夜11时30分再裁定谢典霖本人羁押禁见,父子二人双双被收押;此前被连夜讯问的谢母、前立委郑汝芬,最终未被裁定羁押,以100万元新台币交保并限制住居。
彰化地方法院作出收押决定,有明确的侦办事实支撑:
法院认定谢典霖身为县议会议长,对全案共犯、证人拥有极强的地方影响力,存在极高的勾串证人和湮灭证据风险,符合法定羁押条件。
全案除了最初的“议会办桌涉嫌投票行贿”罪嫌外,检方还进一步查出谢家相关人员涉嫌多次以不同名目申领公款,挪作私人用途,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中“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行使登载不实公文书”等重罪,整体案情重大。
同案另外两名涉案人员——谢典霖服务处主任刘宸佑、议会法制室主任黄于宾,均以30万元新台币交保并限制住居,其余7名涉案人员(包括溪湖镇长参选人陈贞妃)分别以3万至10万元新台币交保,近10名相关选民经讯问后请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