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拒绝亲子鉴定法院没办法
感觉有些人为了维护孙子非亲生案里的女方,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
目前的情况,仅仅是老人指控孙子非亲生吗?
当然不是啊。
老人指控的依据,是两份亲子鉴定报告。
一份是老人和孙子的,一份是死者和儿子的,两份鉴定报告均指向一个结果。
法院为什么驳回老人诉求?
一是现有法律规定,做亲子鉴定报告,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否则便不具备有效性。
二是现有法律规定,亲子鉴定报告的适格主体,必须是父或母,所以在法院看来,这份报告也不具备合法性。
但明眼人都知道,孙子非亲生的结论,是确实无疑的。
也就是说,用孙子非亲生案定性这起舆论事件,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这孩子,就是跟老人没有血缘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