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锐(安徽,1919—1989)此为安徽的李锐(区别湖南水电部李锐),江苏铜山人,1938年参加革命。长期在皖北从事敌后游击斗争,建国后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因在政法工作中支持李世农的务实主张,1958年被打成“李世农、杨效椿、李锐反党集团”成员,错划为右派,撤职下放长期劳动改造。
1962年短暂甄别,“文革”期间再次遭受冲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获得彻底平反,恢复党籍与工作待遇。晚年在安徽省直机关工作,潜心撰写安徽敌后斗争与检察工作文史资料。
作为建国初期政法战线干部,他因坚持实事求是蒙受长期不白之冤,这起安徽重大错案直到八十年代才完整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