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现在全网最后悔的,
就是四川眉山咬人狗的狗主人,
不是因为自己被判,而是千不该万不该,出门遛狗不做好保护措施。
先把事情说清楚。9月12日傍晚6点多,仁寿县普宁街道中城国际社区,一只牛头梗犬突然挣脱管控,在小区里接连扑咬,一共伤了5个人。
3岁女童头面部、耳朵、颈部多处严重撕裂,孩子妈妈冲上去护娃,手也被咬伤。
那场面,小区阿姨说“像噩梦”。小娃儿刚学会跑,手里还攥着半根小饼干,狗一扑,饼干飞了,血顺着脖子淌进领口。
妈妈扑上去用胳膊挡,狗牙挂住皮肉撕了一下,疼得她眼泪直蹦,可怀里孩子没松手——当娘的本能,比任何养犬手册都硬。
狗主人事后估摸也懵了。牛头梗啥脾气,养的人最清楚:精力旺、领地意识凶、见小孩尖叫容易亢奋。
你拿根细绳套脖子,还边走边刷手机,狗比你还自由,出事是钟点工迟到,不是意外。很多人养猛犬,图个“镇得住门面”,真到咬人了,才想起自己压根没镇住那条狗。
网上一片喊打,喊刑拘、喊禁养、喊赔到倾家荡产。可别只骂狗,绳子那头的人才是阀门口。
《民法典》明摆着: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能证明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才减责。
三岁娃在小区走路,算哪门子重大过失?这案子里,主人难辞其咎,不是“倒霉”,是失职攒出来的果。
更扎心的是,这类事年年有。春天某某市金毛撞电动车,夏天某某区杜宾追学生,秋天眉山牛头梗咬女童。
每次热搜挂两天,业主群吵三天,物业贴张“文明养犬”就完事。等下只狗再扑上来,才发现嘴上喊规范、手里没钳子、小区没隔离、登记靠自觉。
公共空间里,狗的自由得让人的安全半步,这不是仇犬,是把“人先是人”这件事捡回来。牛头梗没罪,错在把它当挂件的人,既不懂犬性,也不懂人心。
女童缝了多少针,妈妈夜里还敢不敢闭眼,这三五年估计都怕狗叫。主人判不判刑,是法院的事。
可小区里那声孩子哭、地砖上没冲净的血痕,是整栋楼都替他记着的账。
遛狗拴粗绳、戴防咬罩、避开放学点,三块钱的嘴套舍不得,赔出去的可能是半生积蓄加一辈子骂名。牛头梗禁养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