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奶奶讲,在解放前,有些狠心父母重男轻女,生的是女娃就把她扔尿桶溺死。
解放前,嫁女儿要备丰厚嫁妆,所以重男轻女,他们觉得生女儿是赔钱货,有的生下来是女儿就送给别人做童养媳。
有的就卖到风月场所。
卖掉的到底还是给了一条活路。
而弄死的,简直太残忍了。
不过,应该也是极个别的。
像我奶奶生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双亡了,还是她的哥哥将她养大,日子再难,我舅公也没卖她的妹妹呀,将我奶奶养大,奶奶出嫁时我舅公还给她置办了嫁妆的。
我的奶奶是二十年代旧社会过来的人,但她一点不重男轻女,在我们家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