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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说违宪就不能副署,怎么轮到赖清德喜欢的案子就放行了?9月13日,黄国昌跑到台

嘴上说违宪就不能副署,怎么轮到赖清德喜欢的案子就放行了?9月13日,黄国昌跑到台南替民众党议员参选人林乃立站台。站台本来是选举场合,但他话锋一转,直接对准了行政机构最近的一桩操作——副署了“立法院”通过的无人机条例。黄国昌的原话很直白:对民进党来说,副不副署法律的标准,全凭赖清德的喜好。绿营选择性公布法律,连美国智库学者都指明显违宪,“难不成这些学者也是民进党眼中的大陆同路人?”
 
这话一出来,等于把民进党架在火上烤。
 
要搞清楚这件事的分量,得先看看之前发生了什么。
 
卓荣泰上任以来,一共处理了210个法案,其中202个副署了,8个拒绝副署。
 
这8个不副署的案子,行政机构给出的理由翻来覆去就那几条:违宪、违法、破坏财政纪律。
 
但无人机条例一来,标准全变了。
 
这个条例是国民党团版本,要求连续6年编列总额2400亿元预算,走年度预算程序,不是行政机构想要的特别预算模式。
 
行政机构自己的版本被搁在一边,最后通过的“要A给B”,卓荣泰嘴上说“非常遗憾”,手底下还是签了。
 
同一个行政机构,同一部“宪法”,同一个院长。
 
面对不同的法案,一会说违宪不能签,一会说虽然有遗憾但没违宪可以签。
 
那这个违宪不违宪的尺子,到底握在谁手里?这里有个关键的制度问题。
 
台湾地区“宪法”第37条规定,领导人公布法律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副署。
 
这个设计的本意,是让行政机构负责人对领导人的行为共同负责,起一个节制作用。
 
说白了,副署权是冲着领导人去的,不是拿来对付“立法院”的。
 
前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9月12日在一个学术研讨会上把话说得很重。
 
他直接讲,行政机构在覆议失败后还用不副署来挡法案,是“百分之百毁弃宪法”,根本就是“行政权的独裁”。
 
江宜桦还点出一个要害:副署权本来是节制领导人的工具,现在被拿来对付“立法院”,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错位”。
 
连民进党前主席许信良都承认,副署权是针对领导人的,不是针对“立法院”的,拿它来对抗“立法院”决议“不合乎宪政原理”。
 
许信良虽然补了一句“在野党也有责任”,但他对制度的基本判断跟江宜桦是一致的。
 
所以黄国昌说“全凭赖清德喜好”,不是一句情绪化的攻击,背后是有制度逻辑在支撑的。
 
当一个本该节制领导人的权力,反过来变成领导人操控“立法院”的工具,那这个制度的原意就已经被颠倒了。
 
再看时间线。
 
8月27日“立法院”三读通过无人机条例,行政机构9月2日收到,按“宪法”规定领导人应在10日内公布,9月11日是最后期限。
 
行政机构秘书长张惇涵赶在9月11日开记者会宣布副署,理由是“国防安全不能等,产业升级也不能等”。
 
但问题是,之前那8个被拒绝副署的法案,难道就没有一个“不能等”的?如果“不能等”可以成为副署的理由,那“违宪违法”这个理由的严肃性在哪里?如果“违宪违法”可以因为“不能等”就让步,那之前用这个理由拒绝副署的8个案子,是不是也该重新审视?黄国昌在台南还抛出了一个更尖锐的问题。
 
他说民进党当局不副署“立法院”法律的行为,连美国智库学者都看不下去,指出明显违宪。
 
这些学者总不会被民进党归类为“中共同路人”吧?这个反问的杀伤力在于,它把民进党惯用的“抗中保台”标签逼到了一个尴尬的角落。
 
当连美国智库都批评你违宪的时候,你还能用“中共同路人”来打发所有批评者吗?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陈清龙说得更不客气:副署和公布本来就是“宪法”课予的义务,现在竟然要开记者会宣布,等于把民主宪政的常态当成恩惠。
 
这话点出了一个微妙的心态变化。
 
当一个行政机构觉得“我副署你的法案是给你面子”,那它实际上已经把自己摆在了“立法院”之上。
 
回到台南那场站台。
 
黄国昌去台南不只是为了讲无人机条例这件事,他同时还在为谢龙介的蓝白联合服务中心揭牌,喊出“台南若翻、台湾就赢”。
 
民众党在台南提名了4席议员,黄国昌的目标很明确——在民进党执政33年的台南撕开一个口子。
 
把无人机条例的副署争议放到选举语境里看,就更能理解黄国昌为什么要在台南讲这件事。
 
台南是绿营铁票区,打“民进党毁宪乱政”这张牌,比在台北讲更有对比效果。
 
你民进党在台南执政三十几年,结果连“宪法”都不守了,那选民凭什么继续信你?黄国昌在台南把这个问题挑明了。
 
至于选民买不买账,年底的选举会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