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贵州遵义,女子发现丈夫出轨女同事,与丈夫大吵一架后,没有找第三者的麻烦,也没有选择和丈夫离婚,而是直接开车撞了丈夫。
2025年7月18日凌晨5时50分左右,梅某驾驶一辆登记在杨某名下的小轿车经过遵义某路段。车辆原本行驶缓慢,梅某却在路边看见了正在打扫卫生的丈夫夏某。
前一天,两人才因婚姻问题激烈争吵。梅某没有停车理论,而是驾车加速,车辆撞上夏某,夏某随即倒地。
后来对涉事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撞击时车速约为每小时45至46公里。事发后,梅某停车,拨打120并报警,称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到场调查后发现,这并非普通道路意外,梅某涉嫌故意驾车撞人,案件随即移送刑侦部门。梅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故意撞伤夏某的经过。
随着调查深入,矛盾起因也清楚了。梅某与夏某婚后长期关系不睦。2025年7月17日,梅某发现夏某与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当天双方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过了一夜,情绪没有真正平息,第二天清晨才出现了路边撞人的一幕。
夏某随后住院治疗,出院后又到另外两家医院检查,已经发生的医疗费达到86650.84元。法医鉴定显示,夏某伤情并不轻。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和左额叶脑挫裂伤、面部瘢痕遗留、右侧胫腓骨骨折及左侧胫骨髁骨折,分别达到轻伤一级;牙脱位、双侧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双下肢瘢痕遗留,则分别达到轻伤二级。
案件随后进入刑事审判程序,2026年2月6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认定梅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夏某在婚姻关系中的过错,并不能让梅某取得伤害夏某身体的权利。
刑事判决作出后,事情还没结束。2026年2月10日,法医鉴定中心又对夏某的恢复情况作出鉴定,误工期为150日,护理期和营养期均为90日,后续还涉及内固定取出术、瘢痕修复术等诊疗项目。这些治疗和损失,也成了后来民事诉讼中的重点。
夏某随后把梅某和车辆所有人杨某一并诉至法院,提出18万余元赔偿请求。法院审核医疗票据、治疗资料和鉴定意见后,认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诊疗费、鉴定费、护送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合计16.9万余元。
法院在划分责任时,也考虑了婚姻矛盾的成因。夏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王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没有切实履行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对矛盾发生存在一定责任。
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错时,也可以依法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不过,夏某的婚姻过错只能影响责任比例,梅某主动驾车撞人才是人身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法院最终酌定梅某承担90%的赔偿责任,赔偿夏某15.2万余元,其余请求未获支持。
法律规定,借用车辆发生损害时,车辆使用人原则上承担责任,所有人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责任。法院认定杨某在整件事中没有相应过错,因此无需为梅某的行为赔偿。
从2025年7月17日发现婚姻问题,到第二天清晨撞人,再到刑事审判和民事索赔,梅某原本面对的是可以依法解决的婚姻纠纷,最后却因一次失控同时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夏某的婚姻过错受到法院评价,梅某的伤害行为也依法承担后果。感情出现问题,保留证据、依法处理,远比用冲动解决问题更能保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