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名离异女子,独自带着女儿生活。2022年,经朋友介绍,王女士认识了长期在贵阳生活的代某。代某自称名下有米粉厂、餐饮店,还准备到辽宁开公司。
交往后,代某多次以做生意和资金周转为由使用王女士的信用卡。王女士后来发现,多张信用卡累计欠款超过60万元。2024年初,最后3万元额度也被刷走,代某随后逐渐减少联系。
类似的恋爱借款纠纷,在外地曾出现过更清楚的司法结果。2020年6月,河南许昌的王女士认识徐某。
徐某经常开着一辆挂北京牌照的奔驰车消费,又声称承包许昌河道清淤工程,在北京等地也有项目。交往后,徐某反复以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借钱,王女士先后拿出69万余元。
钱借出去以后,徐某只陆续归还5万余元。王女士发现奔驰车登记信息并不属于徐某,随即产生怀疑并报警。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奔驰车来自北京一家租车公司,所谓河道清淤工程并不存在,69万余元主要被用于个人赌博和消费。
2022年6月1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认定徐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同时责令退赔王女士640012元。
这起案件与贵阳王女士的经历有相似之处,但不能据此认定代某构成诈骗。有没有虚构经营项目,钱最终去了哪里,取得钱款时有没有真实偿还能力,都需要证据回答。
信用卡本身也有风险,山东法院公开过一起案件。2020年8月,翟某因家庭周转困难借用好友钱某的信用卡,到2021年8月累计透支60万元,已经偿还银行49万元。
剩余款项没有及时处理,钱某为避免征信受到影响继续垫款。2021年12月1日,翟某又出具8万元借条,但之后没有履行。
法院根据银行流水认定,翟某实际仍有11万元透支款需要返还,并指出信用卡额度属于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金,持卡人把信用卡借给别人使用,相关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有效。案件上诉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024年10月,在报警交涉后,代某写下60万元借条并按手印,约定在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期限过去后,王女士称仍未收到款项。
警方根据当时掌握的情况认为暂不具备刑事立案条件。真正关键的,不只是借条本身,还包括每笔信用卡消费流向、代某所称经营项目是否真实、此前是否偿还过账单,以及是否存在有相似经历的人员。
这些材料是否能够相互印证,将影响这起纠纷最终作为普通债务追偿,还是出现新的案件性质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