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鸿体育资讯网

满足这3点,即可认定单方型虚假诉讼! 不少当事人遭遇对方虚假诉讼,拼命举证抗

满足这3点,即可认定单方型虚假诉讼!

不少当事人遭遇对方虚假诉讼,拼命举证抗辩,最后却输掉官司。究其根源,是不清楚单方型虚假诉讼的法定认定标准。

结合最高检观点,同时区分双方串通型虚假诉讼,单方型虚假诉讼,同时满足以下三点,就应当予以认定。

一、主观上具备明确恶意

核心:当事人明知事实虚假,仍然主动提起诉讼,目的是侵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或是损害公共利益。

重点区分过失起诉:
如果起诉时当事人认知有误,并非故意虚构事实,后续审理中才发现事实不实,不属于虚假诉讼。

主观恶意典型特征:
当事人清楚争议事实的真实状态,依然虚构事实、隐瞒关键真相,企图利用民事诉讼程序,达成法律不保护的非法目的,这就是认定主观故意的基础。

二、客观行为存在单方欺诈性

单方虚假诉讼的特点:只有一方恶意造假,另一方是无辜应诉的老实当事人。

实务常见两种套路:
1、原告凭借信息差、证据优势,向法院虚构案件事实;被告不知情,庭审中不慎作出自认,法官极易被误导。
👉提醒:开庭遇到不确定的事实、证据,不要仓促自认,可向法官申请庭后提交书面意见,不要当庭草率认可。
2、原告故意隐瞒被告准确信息,导致法院只能公告送达,被告无法收到传票、缺席审理,失去当庭抗辩机会,虚假事实容易被直接采信。
这也是如今立案时,法院要求被告身份信息必须完整的重要原因,用来堵住这类漏洞。

三、证据链条具备闭环伪装性

单方虚假诉讼,通常会精心制造外表完整、形式合规的证据链。
借条、转账记录、合同等材料看起来齐全,形成完整闭环,迷惑法庭。
而被告举证能力偏弱,很难举证推翻这套伪造的证据体系,这也是很多虚假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原告能够胜诉的核心原因。
这种高度伪装的案件,往往需要通过再审、检察监督,由检察机关介入核查,打破虚假证据闭环。

遭遇单方虚假诉讼,实操应对思路

1、主动收集、提交虚假诉讼线索,帮助法院、检察院识别案件疑点,解决司法机关线索发现难的困境;
2、若一、二审败诉,不要放弃,通过再审、检察监督等法定救济途径申请纠错。

重要区分:民事虚假诉讼 ≠ 虚假诉讼罪

- 民事层面认定虚假诉讼:后果一般是证据不予采信、驳回诉求,情节严重可罚款、司法拘留;
- 刑事层面虚假诉讼罪:达到犯罪标准,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3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

单方虚假诉讼,不是简单“双方吵架”,认定要看主观恶意、单方欺诈行为、伪装闭环证据三大要件,三者缺一不可。
一旦遭遇,不要被动应诉,谨慎对待庭审自认,固定造假线索,依法通过再审、检察监督维权;涉嫌刑事犯罪的,可申请移送公安侦查。

免责提示:本文为普法解读,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个案细节不同,认定标准有差异,建议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处理。
虚假诉讼 “单方型”虚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