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学时,坐在我后排有个靓丽让人喜爱的女生。我们都是本地人,平时学习遇到难题,彼此都能互相帮助,她学习成绩在全班排位中上游。有天期终考试,她可能有道语文选择题或可能是填充题,总是卡壳“举棋不定”。加上所剩考时不多,因此显得焦急万分。从她气息和忙乱中,我隐隐感觉到她可能遇到了难题。此时灵机一动,有意识的将答好试卷,装着自检试卷高高举起,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以此方法能让她看的到。果然让她“如获至宝”,迅速的结束了考试。
事后她深情表示感谢我,提供“帮助”圆满结束了考试。但我严肃的对她说;“这样做是考场不容许的,仅此一次、下次不可。考试成绩是平时刻苦用功学习得来的,靠这种作弊方式获得成绩是不能够持久、也是不光彩的”!话后她红着脸点头称是,之后她的学习成绩果然在不断提高,逐步上升到全班前位。
从这件考场作弊“帮助”同学中,使我感悟到:违规仗义,既能害人亦能害自己。若将坏事处理得当,也能使坏事变好事。虽然我这种违规方法不应该,但要从主客观方面看因果关系。由于当时考场没有现在这些严格规定,因此凡事都不应该“一概而论”。
我认为,“情理法”相通相融,同学情亲友情相连相助。只有人间烟火在,世上处处有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