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印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看点如下:
1、贷款年限,旧规最长30年,新版改成最长40年,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期房放款,旧规主体封顶就可以放款,新版预售房必须等到项目竣工备案之后才放款,现房要完成销售备案再放款。
3、债务收入比,旧规全部债务支出不超过收入55%,新版提升到60%,月供占收入依旧上限50%不变。
4、首付相关,旧规定金不算作首付,新版允许定金计入首付款,同时严禁各类贷款资金充当首付。
5、二手房交易,旧规没有明确写带押过户,新版正式明确支持二手房带押过户。
6、增值追加贷款,旧规没有禁令,新版明确禁止凭借房屋评估增值追加购房贷款。
7、存量房贷,旧合同全部维持原来条款不变,遇到还款困难,新版允许银行办理展期或者债务重组。
8、中介管控,旧版没有硬性约束,新版要求银行核验合作中介,防范材料造假以及乱收费。
9、新规只约束2026‑10‑01之后新增房贷;新规出台前已经拿到预售证的楼盘,依旧执行老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