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广东广州,一辆车逆行顶住正常行驶的车,两车僵了五六分钟,正常车主不动,他也不动。正常车主报警,顺手拍下对方车辆。没想到,对方看见镜头,火气上来,强行加塞,抢过苹果手机,边骂边扔了出去,镜头等受损,苹果售后报价维修要六千多。交警来了后,先按逆行处理,对逆行车辆罚200元、扣3分。可摔手机不是交通罚单能了的事,警方已介入,先做物价认定。若损失超过5000元,可能就不只是赔钱道歉那么简单。事情还在查,但马路上的火气,最后得由法律来降温。
据悉,9月7日,刘某(化名)开车在海珠区仑头路往科韵路方向行驶,对向车道当时拥堵,后来对向车道有一部车逆行过来,堵住了他的车。两车面对面,谁也不动。
车主说了一句很形象的话:“我不动他也不动。”双方就这样僵持了五六分钟。
五六分钟放在平时不算长,可放在路上,尤其是被逆行车辆堵住的时候,就有点熬人。车主没有选择倒车让行,也没有下车去吵,而是报了交警,并拍下对方车辆。
逆行车司机李某(化名)看到自己被拍,随后强行加塞对向车道,并抢走手机,边骂边扔走手机。
据刘某介绍,自己的手机壳、手机左上角、手机镜头受损,手机侧面的天线位置也断了。
后来他去了苹果售后,开了报价单,维修可能要六千多元。
再往后,交警到了现场,拍摄了违章信息,大概意思是罚款200元扣3分。
而手机被扔,涉及侵害公民财产问题,要等警方处理,警方现已介入处理。
目前,警方拟先去物价局定价,如果金额涉及到5000元以上,可能涉及到刑事,将进一步处理。
有网友说,这事最气人的地方不是逆行,而是后面那一下。逆行堵路,已经够不讲规矩了;车主报警、拍车,本来是想留证据,结果对方看到被拍,强行加塞对向车道,还抢走手机,边骂边扔走手机。这太霸道了,已经不是简单堵车了,交通违法是一码,摔手机是另一码,不能混在一起稀里糊涂过去,必须严惩。
也有网友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路上遇到这种事,硬顶五六分钟未必划算。退一步不是认怂,是别把自己搭进去。这种说法也有它的道理,毕竟路上什么人都可能遇到,先保证自己安全,再谈谁对谁错,可能更现实。
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价呢?
首先,李某逆行堵路已经违法,面临行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行违反右侧通行原则。
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李某的逆行行为,依法可以处最高200元罚款。
而在记分方面,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记3分。
刘某曾说,交警的意思是罚款200元扣3分,对应普通道路逆行,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但要注意,逆行堵路只是交通违法,和后来抢手机、摔手机是两码事。交警处理逆行,公安处理财产侵害,不能因为已经罚了200元扣3分,就认为摔手机的事“算了”。不同行为,分别评价。
其次,李某抢手机并扔掉导致损毁的情况,涉嫌治安或刑事违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本案中,刘某的手机是苹果手机,手机镜头等多处损坏,售后维修报价约6000元,但售后报价不等于价格认定,最终要看手机购买时间、实际价值、损坏程度和物价认定。
若认定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可能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若不够,则被追究刑责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即便未达刑事门槛,也可能被追究治安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考虑到毁坏财物价值较大,如刘某不接受调解,则警方将依法进行处理,李某最高可处10日拘留及3000元罚款。
此外,除了刑责和治安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也就是说,李某应赔手机维修或折价损失,以及合理交通费。
这件事告诉我们,路怒别动手,动手就变味。逆行是交通违法,摔手机可能治安甚至刑事,赔钱也跑不掉。遇事报警、留证,别让一时火气把自己从有理变没理。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