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7岁女子突发急症离世,办完丧事,为其垫付22万治疗费的未婚夫赵某,准备离开时,女子父亲走到他面前,递给他一个红色袋子,说:“这是你之前给我女儿的定情物,和18万彩礼,她生前交代,一定要我把它交给你。”
这段网络叙述,目前公开可检索的法院、检察机关和权威媒体资料,并没有完整证实赵某、小敏、18万元彩礼、22万元治疗费以及上述对白同时发生。若按“全部可查证”的标准来写,能够落到公开司法资料上的,是几起与此高度接近的真实案件。
2022年5月,湖北沈某与胡某订婚。2023年1月,双方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胡某父母胡大某、肖某给付13.9万元彩礼和1.62万元改口费。
2023年7月,胡某登山时意外坠亡。一个月后,沈某生下女儿胡小某。胡大某、肖某随后起诉,要求返还8.9万元彩礼。
2024年12月7日,一审法院酌情判沈某返还2万元。沈某提起上诉。2025年1月24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8.9万元无需返还。
法院考虑了实际共同生活、生育子女、胡某死亡并非关系不睦造成,以及没有证据证明沈某对未登记存在过错等事实。
青海海东也出现过相近纠纷,小王与小李自由恋爱,订婚后,小王一方给付彩礼和“三金”等合计15万元,双方随后登记结婚。
婚后约半年,小李去世。小王一家认为双方长期两地生活,遂起诉要求返还彩礼。一审没有支持,二审结合实际生活情况改判小李父母返还4万元,再审维持二审结果。
检察官郭丽调阅卷宗后发现,争议还涉及小李生前贷款购房、遗产和房产归属。2022年6月24日,海东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律师、人民监督员和妇联工作人员参加。
双方把多年财产争议集中处理,最后由小李父母另付1万元经济补偿,小王协助办理相关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并撤回监督申请。彩礼、房产、遗产由此被分别处理。
2022年4月,陕西勉县李先生与刘女士相识恋爱。李先生随后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21149元。2022年6月,刘女士因事故住院,李先生又垫付医疗费、律师费4万元,合计61149元。
2023年5月,李先生提出办理结婚登记,刘女士不同意继续交往,双方因返款发生争议。勉县法院调解时,刘女士提出部分款项属于共同消费,部分是520、1314等恋爱红包。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刘女士返还42000元并当庭履行。
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涉彩礼司法解释,把不同钱物区分得更清楚。节日、生日等特殊时间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以及表达感情产生的日常消费,一般不认定为彩礼。
没有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的,还要结合彩礼实际使用、嫁妆、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和双方过错判断是否返还。
因此,若网传叙述中的18万元确有事实依据,性质要看给付目的和当地习俗;戒指、手绳不能仅因订婚就当然与大额彩礼同等处理。
22万元治疗费也要看缴费凭证、转账记录和双方是否约定偿还。赵某故事真正对应的现实问题,是亲密关系突然终止后,每笔财物都要先查清来源、目的和实际使用,再判断应否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