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血汗钱!投150万加盟火锅店,4个月赔光,他把老家的房子都卖了
山西的王先生,原本在老家经营着一家小饭店,日子不算大富大贵,但起码稳定。
去年11月,他在刷短视频的时候看到“江捞捞”虾滑自助店的加盟信息,对方声称全国连锁、供应链靠谱,加盟费100万就能开一家店,经营好了每个月流水七八十万,半年多就能回本,一年赚一两百万没问题。
王先生动心了。
就是这句话,把他推进了坑里。
在总部的建议下,王先生没有在山西开店,而是跑到青岛城阳高新区览秀城地下一层租了门面。原因是总部说山西以面食为主,虾滑市场不大。王先生听了,跟着走了。
加盟费十几万,装修四十多万,还有各类餐具设备。为了凑这笔钱,他把老家的房子卖了。可等到快开业的时候,总部又通知他必须提前备七八十万的货。
王先生手里没这么多钱,提出来能不能少备一点,但最终东拼西凑,先后投进去150多万,才把店开起来。
开业那天,王先生找来网红主播线上推流,定价59.9元一位,想着先把人气做起来。到了月底一算账,流水确实卖出了六七十万,但扣除原材料、租金、人工,第一个月净亏20多万。
流水高不等于赚钱,这个道理王先生以前开小店的时候是懂的。可总部给他的盈利模型里,这些成本压根没算清楚。
第二个月,王先生决定自己采购部分食材,把价格也往上调了。亏损是小了点,只有三四万,但前期投进去的钱已经基本花完了。
他只好继续跟亲戚朋友借钱硬撑。撑到第四个月,连工资都发不出来,租金也交不上,只能关门。前期投资的100多万,全部打了水漂。
店关了,王先生才开始仔细复盘。
他发现自己这四十多万的装修,后来打听了一下,外面做也就值二十多万。花几万元买的空调,闭店拆的时候才知道是二手货,根本不值那个价。加盟费十几万,每卖一单总部还要抽成。最后一批五六万元的货退回总部,对方连货款都不给结清。
王先生算了一笔账,前后损失180多万。他说,对方就是以高收益的名义吸引人加盟,光是装修和加盟费,总部就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
记者后来采访了总部负责人赵经理。
赵经理的说法是:选店、装修、买设备,总部只是提供意见,王先生自己也比过价;低价引流是正常经营手段;第二个月王先生自己采购食材,总部也没提意见;人流量降低和资金链断裂都是他自己经营的问题。
赵经理还强调,合同里从来没有承诺过一年盈利多少。
合同里确实没写。
但招商的时候口头承诺的“半年回本、年赚百万”,到底算不算数?
口头承诺不写进合同,这是加盟行业最常见的套路。招商的时候什么话都敢说,签合同的时候一个字都不留。
202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件商业特许经营典型案例,明确认定:特许人通过广告宣传故意发布虚假信息,使被特许人陷入错误判断、诱使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欺诈,合同依法应当撤销。
法院指出,在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人掌握品牌和经营资源等信息,被特许人在信息获取和风险判断方面处于明显弱势地位。
也就是说,口头承诺虽然没有写进合同,但如果能证明总部在招商时做了虚假宣传,法律上是可以追究的。关键在于证据——招商时的聊天记录、宣传资料、录音录像,这些都要留好。
还有一条法律保护很多人不知道。《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冷静期”制度,被特许人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即使合同里没写“冷静期”条款,被特许人也可以在经营资源尚未被实际利用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这项权利。
2026年上半年,全国12315平台收到特许加盟相关投诉超过11.7万件,同比上涨32.6%。加盟纠纷已经成为餐饮行业增速最快的投诉类别。
王先生现在还在跟总部沟通退费的事,双方在退还金额上分歧很大。总部说可以退部分加盟费,但王先生认为180多万的损失不能就这么算了。
创业不容易,但越是着急赚钱的时候,越要冷静。
第一,任何承诺“稳赚不赔”“半年回本”的加盟项目,都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真正赚钱的生意,没人会急着让你来分一杯羹。
第二,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把招商人员口头承诺的内容要求写进合同。他不肯写,就说明那些话是假的。
第三,不要因为“总部建议”就轻易换城市、换市场。王先生本可以在山西开店,被总部一句话就带到了青岛,人生地不熟,房租人工全不熟悉,失败的概率大大增加。
第四,留好所有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宣传材料、招商时的录音,这些东西在维权的时候就是你的底牌。
王先生的150多万,卖房子的钱,借来的钱,四个月就没了。总部的人说“合同没承诺盈利”,可当初是谁在短视频里吹“一年挣两百万”的?这话不写进合同,就是为了今天能说“我没承诺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