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曾有人提议继续保留汪东兴的原有领导职务,陈云却持不同看法,他在会上发言指出:“东兴同志已经是走在了革命的后面,这样的同志继续在党中央的领导岗位上,显然是不合适的,全党同志也是不会答应的。
1979年9月,十一届四中全会召开。
公报公布的中央副主席名单里,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之后,仍然列着汪东兴。
单看职务,他还在中央最高领导层。
可在九个月前,汪东兴长期担任的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等职务已经结束。中央副主席、政治局常委的头衔没有动,直接联系中央日常工作的岗位却先换了人。1979年的汪东兴,由此出现了一种很少见的处境:级别没有降到底,原来的工作位置已经开始后移。
这场变化要从1978年的中央工作会议看起。
1976年10月汪东兴参与执行党中央的决定,在具体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77年十一大以后,他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政治局常委,政治地位达到高点。这份功劳后来也没有被中央否定。
但到了1978年,中央会议桌上的事情变了。
真理标准讨论已经展开,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发言时,把薄一波等六十一人案件、彭德怀、陶铸、等问题提了出来。随后,相关案件和政治结论陆续得到重新审查和处理。
汪东兴在此前一些重大问题上的立场也受到批评。
1977年2月提出“两个凡是”的相关社论,经汪东兴决定,报华国锋批准。到1978年底,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就有关提法作了自我批评,并承担主要责任,汪东兴也作了检查。
责任并没有全部压到汪东兴一人身上,但干部去留已经摆上桌面。
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有人提出调整汪东兴等人的领导职务。邓小平主张当时的人事安排暂取“只进不出”,增加领导成员可以,减少成员暂缓。
几天后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陈云被增选为中央副主席、政治局常委,汪东兴仍留在副主席和常委名单里。人没有马上从最高领导层名单中撤下,中央日常工作的安排却很快发生变化。
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对中央日常工作作出新的安排,胡耀邦担任中央秘书长,汪东兴不再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过去由他长期负责的一部分具体工作,开始交到新的岗位体系中。
于是,从1978年12月到1979年9月,两个事实同时存在:汪东兴仍是中央副主席、政治局常委;他已经不再担任中办主任等长期职务。
四中全会公报继续列着他的名字,并没有把前一年已经发生的岗位调整倒回去。
陈云后来谈到汪东兴,也把两笔账分开处理。他提出,汪东兴参与粉碎“四人帮”出了力,这一点应当记录;过去存在的问题,也应当检讨和记录。1976年的贡献没有换来一个可以长期保留原有领导岗位的条件,后来受到批评,也没有把1976年的贡献一笔勾销。
这种处理方式到了1980年更加清楚。
2月23日至29日,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全会批准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四人的辞职请求。汪东兴辞去中共中央副主席、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军委常委等职务。1978年底暂时保留下来的最高党内职务,到这里结束。
五中全会同时增选胡耀邦、赵紫阳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胡耀邦任中央书记处总书记;会议还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刘少奇问题也在这次会议上得到正式平反。四名领导人的退出、常委人员的增补、书记处的恢复,集中发生在同一次全会上。
从1978年底到1980年初,汪东兴经历的并不是一次简单的“留”或者“撤”。
中央先保留他的最高党职,没有立即大幅变动政治局成员;与此同时,中办等实际工作岗位已经调整。等到中央书记处恢复、常委结构重新安排,原先暂时保留的人事问题才进入下一步处理。
汪东兴离开最高领导岗位后,也没有被排除出党的组织体系。
他后来仍任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之后又进入中央顾问委员会。陈云在五中全会前后处理犯过错误干部的问题时,也提出不能对人“扭住不放”,政治上和生活上仍应作适当安排。
1980年2月的全会公报公布后,汪东兴的名字不再列于中央副主席、政治局常委之中。与此同时,恢复后的中央书记处已经出现在新的组织体系里。
1979年那张仍保留汪东兴名字的名单,到这里才真正翻了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