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上演现实版升米恩斗米仇!男子连续资助女生整整 5 年,偶然发现对方日常浓妆打扮,穿戴精致,还用上最新款苹果 17PM。男子见状选择终止资助,没想到反倒收到女生催钱短信,放话要是不再出钱,就曝光他毁掉他的名声。男子觉得难以理解,直接放出两人聊天记录,女孩才服软道歉。男子冷静思考后,依旧给女生转了 1500 元生活费,还主动帮她对接勤工俭学的工作机会。
助学缘起
姚先生本身是一名在职教师,收入稳定之后,就开始自发开展助学帮扶。从 2014 年起,他陆续资助数十名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定下固定的资助标准,高中阶段每月资助 500 元,学生考上大学之后每月给到 1000 元。
这次引发争议的女生,当年刚升入高一,家里经济条件很差,入学的时候母亲背着蛇皮袋送她到校。经过校内老师推荐,这名女生进入姚先生的助学名单。姚先生给这名女生设定每月 1500 元资助款,这笔钱连续发放五年,没有中断,陪着女生读完高中,进入大学读到大二。
在资助期间,姚先生会持续关注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确认资助资金用于基本读书开销。进入大学之后,姚先生留意到女生的消费变化,女生使用新款苹果手机,平日里妆容精致,衣物挑选讲究。姚先生结合这些情况判断,女生当下的生活状态,已经不再符合当初助学帮扶的条件,于是做出停止资助的决定。
冲突爆发
资助中断之后,女生主动联系姚先生,询问停止打款的缘由。姚先生如实告知对方,停止资助是因为看到她使用高端手机,日常消费开支偏高。女生并不认可这个说法,她告诉姚先生,手机是自己攒钱购买,年轻人爱美打扮本身没有问题。
沟通没有达成一致,女生开始提起当年的口头约定,声称姚先生曾经当着班主任承诺,会一直资助她,直到她结束学业。女生要求姚先生继续按月转账,还放出狠话,如果不继续资助,就对外曝光整件事情,让姚先生名誉受损。
看到带有威胁内容的消息,姚先生心里又难过又失望,将双方聊天记录发布到网络上。相关内容在网上快速传播,当地有关部门知晓此事,介入开展相关工作。 姚先生反复考量整件事情,认为女生说出威胁话语只是情急之下的冲动行为。姚先生最后给女生补发当月 1500 元生活费,同时帮忙联系勤工俭学岗位,希望女生依靠自身劳动赚取生活费,维持在校开销。
法律界定
这起纠纷对应的法律条文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条文写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自愿把个人财产无偿给到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普通赠与的终止规则。 普通人私下自发助学,属于普通民事赠与,不属于法定强制帮扶义务。
资助人出钱,完全出于个人自愿,没有法律条文要求资助人必须长期不间断提供资金。只要不属于公证赠与或是公益项目,资助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赠与,口头做出的资助承诺,不能强制约束资助人持续出钱。
姚先生五年持续按月转账,全部属于个人善意付出,这笔资助资金,不是必须持续发放的固定收入。女生把无偿助学当成稳定生活费来源,一旦资金断掉,就用曝光的方式施压,这也是这次矛盾产生的直接原因。
事件实况
民间个人助学没有硬性监管规则,全靠资助人的自愿付出。很多民间助学行为,不会签订正式书面协议,大多依靠口头沟通和双方自觉。受助学生要分清,别人的资助是额外善意,不是理所应当的供给。
姚先生这件事也能看清楚,自发助学的边界在哪里。资助人有权观察受助者的实际生活消费状态,一旦发现受助人员的消费情况,和助学帮扶的初衷不匹配,就可以选择停止资助。
受助的一方不能拿口头承诺捆绑资助人,更不能在资助停止之后,用曝光、损毁名誉的方式逼迫对方继续出钱。姚先生即便遭遇威胁,依旧给到当月生活费,还帮忙寻找兼职岗位,没有直接切断所有帮扶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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