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江西行省参知政事胡颐孙与本家弟弟张珪合谋,雇凶杀死养父子胡总管,霸占其家产。主谋胡颐孙官声素佳,恶行败露后上下打点,致案件迁延不决,最终由成宗亲自裁决处死。
胡颐孙本姓张,自幼被新淦富人胡制机收养。胡制机巨富而无子,宗族丁稀,遂收养异姓子以续香火。宋元之际收养异姓之风渐盛,元初虽曾禁止,但对既成事实多予承认,故二人收养关系合法。后胡制机又生亲子胡总管,却未解除收养。
按元制收养子于养父母死后可分得一份家产,只因养子入仕后青云直上,维系此缘收益远超解除。
胡颐孙入仕不足十五年,凭养父家雄厚财力步上仕途,以理财之能四处打点,迅速升至江西宣慰使,遥授行尚书省参政、泉府大卿,官至从二品。
至元二十八年行泉府司(国家财政资金和物资的管理机构)被裁撤,其仕途自此停滞,晚年颇感失落。但他仍提携养父子胡总管与本家弟张珪,助二人位居从三品、五品,两家皆因他实现阶层跨越。
早年寄人篱下的经历,使胡颐孙养成谨小慎微的性子。骤登高位后他广交儒士、折节下士,博得贤臣美名。但贤名与行贿权贵皆需巨额财物维系,纵有海外贸易与养父家贴补,经济压力仍与日俱增。他终撕下多年伪装,觊觎胡总管家产,与张珪合谋雇凶杀人。
雇佣凶手四名:王庭、罗铁三执刀毙命,熊瑞、谢贵先携械未动,只坐船将凶器沉入江中。案发后胡颐孙嫁祸无辜,幸仆人胡忠赴监察机构鸣冤,恶行方得败露。
胡颐孙事后重金打点,获中书省官员庇护暂免刑罚,又寄望于大赦。然成宗大赦明令 "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不赦",雇凶谋杀自不在赦免之列。
监察官弹劾其贿赂图赦,中书省仍百般包庇,终由御史中丞董士上奏成宗。成宗准御史台判决,胡颐孙再无翻身之日。
中书省、御史台派官复审,确认供词无冤;罪轻者孙贤等遇赦释放。胡颐孙之子被勒令恢复张姓,家产尽判胡总管妻儿。监察御史亲赴龙兴路监督处死二犯。
胡颐孙抓住时代机遇费尽心机官至高位,却因一念贪恶犯下灭绝人伦之罪,一生事业毁于一旦,身死家破,徒留千古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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