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师是怎么当的?”河南郑州,高一女生参加军训时,被教官以查寝为由,骗到了男生宿舍楼梯拐角处,然后要求女生脱掉衣服,让他亲了几下。期间教官还捂住女生的嘴,不让其出声,又威胁女生不准将此事告知别人。在教官第二次对女生实施侵犯行为后,女生委屈地告诉了同学。同学立即向生活老师汇报,但生活老师却不当回事,没有理会。直到女生将此事告诉了母亲,校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选择了报警。可谁曾想,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名教官有盗窃前科,且是外包公司的临聘人员。
据悉,女生小牟在2025年10月份刚升入高中,那时她才15周岁。
按照学校的安排,所有新入学的学生都需要参加军训活动,小牟自然不能幸免,而且她还被选为班级查寝员,需要协助教官检查男生宿舍内务。
在此之前,查寝工作一直由小牟在内的6名同学结伴完成。可军训的最后一天,情况发生了变化。
教官梁某只安排了小牟和另外一名男同学一同开展查寝工作。一行人来到男生宿舍楼后,梁某支开了同行的男生,让对方前往3楼挨个检查寝室,自己则把小牟留在一楼通往二楼的楼梯拐角处。
在四周无人后,梁某突然对小牟实施了侵犯行为,他要求小牟脱掉上衣,还要给他亲几下。
小牟想要反抗,却被梁某捂住了嘴,压制住了身体,任由梁某实施不法行为。期间,梁某多次威胁小牟,如果把这件事说出去,就让小牟在学校里待不下去。
在对小牟实施了侵犯行为后,那名男同学也正好回来,谁知梁某又让男同学去查寝了。男同学不敢怀疑,只得再次去完成任务。梁某则趁着这个空档,再一次对小牟实施了侵害行为。
在查完寝后,梁某便让男同学和小牟回宿舍去了。而小牟因为遭到了梁某的威胁,不敢声张,只能躲进宿舍卫生间偷偷哭泣。
但是小牟的异常行为很快被同学察觉了,在反复追问之下,小牟才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同学气得立即把情况反馈给宿舍的生活老师吴某。
可吴某并没有上报,也没有报警,反而认为这件事不算严重,觉得是小牟本身过于敏感,建议小牟去做个心理疏导。
见生活老师也不管,小牟更加认为梁某的能力强大,所以更加不敢把此事说出去了。
在这种巨大的压力下,小牟的精神彻底崩溃,她出现了割腕自残的行为,甚至还走到教学楼楼顶,打算就这么跳下去算了。
万幸悲剧没有发生,之后小牟就把全部遭遇告诉了母亲。
得知真相的母亲马上报警,在案发第4天,警方就将梁某刑拘了。在案发第8天,小牟再次割腕自残,医院诊断后认为小牟出现了急性应激反应,伴有抑郁和焦虑。
之后,小牟还曾离家出走,并大量服药企图结束生命。幸好家属及时发现并报警送医抢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
母亲担心小牟的精神状态,直接给她办了转学,今年4月份,小牟转入了另一所高中继续读书。
事后经过调查发现,学校请来给学生们军训的,是一家外包军训公司,且并不具备合法军训资质。
梁某只是这家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并且梁某有过盗窃相关案件记录,检察院当时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不少人指责学校违反了规定,军训必须找退役军人或现役军人来担任教官,怎么能随便找外包公司?这件事必须要严查,里面可能存在猫腻。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第7条规定,加强军事训练教学队伍建设,基本军事知识授课教师由学校采取专兼职办法配备,基本军事技能组训教官由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骨干出任,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学校必须在政治上对军事训练教学人员从严把关,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军事素质和业务能力。
由此可见,学校不仅要聘请现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做教官,还得对教官从严把关。然而小牟的遭遇,明显就是学校存在监管失职。
小牟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她在学校军训期间遭受梁某的侵害,这主要侵权责任自然由梁某承担,同时那个没有资质的军训外包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0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生活老师吴某在得知小牟遭到梁某侵犯后,竟然没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反而无视梁某对小牟造成的伤害,这样的老师不配在原岗位继续待着了。
当然,吴某的行为也反映出了学校并未做好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措施,所以学校存在一定的过错,也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目前,梁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说明梁某的行为并非一般的猥亵,因为他对小牟使用了胁迫等手段实施的侵害行为,所以梁某将面临强制猥亵罪的刑事处罚。
最后,梁某之前就说了,只要小牟敢说出去,就让她在学校待不下去,而生活老师吴某的那句“小牟太敏感了”,彻底让小牟绝望了,这是对小牟的二次伤害,所以这样的老师完全不胜任这个岗位,应当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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