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做父母!”甘肃,一18岁女孩刚考上高中就被爹妈瞒着收了彩礼,许给一个面都没见过的男人。为了逃婚,女孩连夜逃到深圳。谁知,父母不愿退彩礼,花重金雇了三个同乡壮汉,追了两千公里强行绑人。好在退伍兵司机眼尖,从监控里嗅出异常,果断上报,深圳警方依靠车载监控锁定嫌疑车辆,连夜跨省追到兰州,最终截停面包车,把蜷缩在后座吓得说不出话的女孩救了出来。女孩获救了,可亲生父母花钱雇人绑自己闺女回去嫁人,这到底是家事,还是犯罪?
据悉,小马出生在一个深受旧俗影响的村庄,那里有些女孩可能念完初中就被安排相亲、定亲,彩礼是许多家庭衡量女儿价值的标尺。
小马天资聪颖,靠着勤奋考上了高中,可录取通知书还没焐热,父母就告诉她:学不用上了,家里已经收了人家的彩礼,把她许配了出去。
她试图争辩,但父父母态度强硬,压根听不见任何话。
被禁足的日子里,小马没有选择妥协,每一刻都在想办法逃离那场被安排的婚姻,不知道是怎样的契机,小马顺利逃了出来,来到了深圳。
到了深圳,她举目无亲,身上可能也没有钱,很难过活,无奈选择在网上求助。好在有公益组织关注到了小马的情况。
核实后,他们把她安置在一家咖啡厅工作,让小马有了一个容身之处,暂时不再受到家人的影响。
然而,这份安宁没有持续多久,父母发现她出走后报了失踪,警方按程序查到小马在深圳的居住登记和用工记录。
尽管只反馈了大致方位,但父母还是通过亲友辗转锁定了咖啡厅的位置。随后,父亲以“劝女儿回家”为由,雇了同村三个壮实的远房亲戚,开着面包车从甘肃奔向深圳。
临走撂下话:就是绑也要绑回来,彩礼退不起,婚礼日子都定了。
三人抵达后没马上动手,他们连着几天在咖啡厅附近转悠,摸清小马上下班的时间和路线,其中有人还装成顾客进去踩点。
8月26日,暴雨突袭深圳,晚上八点半,小马下班撑着伞刚走出店门,路灯昏暗,雨声盖住了脚步声。
两个壮汉猛地窜出来,一左一右箍住她胳膊,把她往路边面包车拖。她尖叫挣扎,雨伞脱手飞出老远。
这一幕落进了退伍兵何师傅眼里,他开着出租车经过,发现那两个男人架着女孩的姿势让他瞬间警觉,不是搀扶,反而像是绑架,立刻用车载对讲机向车队队长报告,报出了车牌号和车型。
车队队长当即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了异常,视频和何师傅的证言很快同步给了深圳警方。
警方通过车牌和高速卡口数据锁定三名嫌疑人正沿高速逃窜,目的地极可能是甘肃,但考虑到小马的安全,果断放弃了沿途拦截,而是计划在甘肃实施营救。
庆幸的是,在甘肃警方协助下,深圳警方成功解救了小马。
对此,有人说,这几个人连续蹲守四天、扮顾客踩点、雨夜暴力拖拽,这跟绑架有什么区别?血缘关系不是违法挡箭牌,必须严惩。
也有人说,爹妈养她十八年,彩礼收了亲戚通知了,她一拍屁股跑深圳,退钱丢脸全让爹妈扛,这姑娘是不是有点自私?
还有人说,当地警方到底该不该把女孩的住址告诉父母?有人觉得闺女成年了不愿回去,警方这线索给得不妥;也有人替警方喊冤,爹妈报失踪,不查也说不过去。
从法律角度,小马父母的行为到底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小马父母在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彩礼、定亲、强制辍学,违反了上述规定。
小马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自主决定婚姻事项,父母的包办行为在民事上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小马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约无效、返还彩礼等。
但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包办婚姻本身,在我国刑法中没有单独对应的罪名,但小马父母后续雇人将小马绑回家的行为,或涉嫌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小马父母雇人强行绑人,目的是逼女儿回去成婚,客观上使用了暴力手段,符合“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构成要件,或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与此同时,结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三名受雇人员对小马实施拖拽、挟持、塞入车内、限制自由二十余小时等行为,也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但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依法应择一重罪处理。
不过,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上限更高,且属于公诉案件,不需要被害人自诉,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实践中更倾向于以非法拘禁罪追诉。
而小马父母虽然没有亲自动手,但其雇佣他人行为,涉嫌共同犯罪,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包办婚姻违法,父母无权强迫子女嫁娶。花钱雇人强行绑女儿,不是“家事”,是违法犯罪。法律面前,没有“为你好”的免责金牌。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