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山东菏泽,一女子买了一套约69平方米的学区房,户口也落在学区房上,自认“双证齐全”,可报名系统初审结果显示“不符合入学条件”。女子找学校,连门都进不去,懒得解释原因。找教育单位,说法不一,有工作人员一上来就问:“是不是小户型?”女子想到,多年前这所学校就因“套内不足60平”卡过家长,闹上新闻后改了口,说是解决了。可今年历史重演,同样户型、同样小区,邻居能上,偏偏她和另一户被刷了下来。房子是独立成套的住宅,不是隔断间,别的孩子都坐在教室里上课了,可自己的孩子还在家待着。女子困惑:究竟是房子太小,还是这条入学潜规则从来没消失过?
据悉,2021年,为了让孩子能上当地一所比较知名的小学,张女士咬牙买下了对应一套69.69平方米的学区房。
房子虽不大,但产权清晰、规划用途为“住宅”,户口一迁,她觉得自己攥紧了那张通往名校的“门票”。
2026年8月,孩子终于到了入学年龄,张女士提前把户口簿、房产证翻来覆去检查了无数遍,8月16日在招生平台上郑重提交了材料。她家的户口早已迁入该小区,房子也确确实实是住宅性质,双证齐全,在她看来这该是板上钉钉的事。
可四天后,系统弹出一条冷冰冰的初审通知:“您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我校入学资格条件”。张女士懵了,抱着所有原件冲到学校想当面复核,却被保安挡在门外。
招生电话打了一遍又一遍,得到的回应翻来覆去就一句话:“你不符合条件。”具体哪里不符合?始终没有答案。
隔壁楼的成女士也遭遇了同样的事。她在小区住了八年,买的一手房,户型跟张女士差不多,今年孩子报名同样被拒。
让她想不通的是,同小区跟她家户型一模一样的邻居,孩子却顺利通过了。为什么单单把我们两家刷下来?
走投无路,张女士找到了教育单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反问她:“是不是小户型?”得到肯定答复后,对方承诺能保证孩子有学上,但话锋一转,不保证能上那家知名小学。
张女士追问,如果因面积小被拒算不算歧 视?对方语气顿时冷下来:“你要是这么说就没必要给我打电话了。”
媒体介入后,情况更加扑朔迷离,学校工作人员在电话里一口否认“跟面积没关系”,说招生老师早就解释过了,可追问原因时又支支吾吾,说了解后再回复,随后电话便再没打通。
教育主管部门内部口径更是打架,有工作人员暗示“就是因为面积”,也有工作人员说“没有房屋面积这一说”。
这出戏码并非头一回上演。2021年,同样是这所学校,同样是涉案小区的业主,就因“套内不足60平米”被卡过。
2021年闹上新闻后,教育单位出面回应“已妥善解决”,承认“工作有不到位之处”。可四年过去了,同样的事换了一批家长重新上演。
如今,开学第二周,别的孩子已经在教室里上课了,张女士和成女士的孩子还在家待着。
张女士和成女士手里攥着房产证和户口本,按理和别人没区别,连当初中介和开发商信誓旦旦说“学区稳了”,怎么也弄不明白,怎么到了报名时候,学校又开始区别对待了呢?
这件事的荒唐之处在于,多方都说没有面积规定,但被卡的偏偏都是小户型。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张女士的遭遇该如何评价呢?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不分家庭财产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权,而入学依据是户籍与实际居住,而非房屋面积大小。
张女士的房屋拥有独立厨房、卫生间、房间,不动产权证明确载明为“住宅”,其小孩理应有权在对应小学入学。
若学校以“套内不足60平”为由拒收,实质是将家庭财产状况作为筛选条件,违反了法律规定。
考虑到涉案学校在多年前称“60平以上才算成套住宅”,还以此为由卡过入学,不排除学校在实操上按照这个标准把握的可能,要从严调查处理。
同时,学校在审核中拒绝告知具体理由,剥夺了家长的知情权和申辩权,违反行政正当程序。
接下来,张女士若认为教育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处理结果不合法,可依据《行政复议法》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撤销该审核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
此外,《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人忠实报告义务。
若中介明知或应知政策存在面积限制或变动风险,仍向张女士作出“学区稳了”等明确承诺,则涉嫌虚假陈述,应承担相应侵权或违约责任。
这个案件警示我们,学区房不代表入学保险,政策随时可能变动。家长掏空积蓄前,务必核实当年招生细则,别把孩子的未来押在一纸房本和中介的口头承诺上。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