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陕西西安,女孩收到男邻居的邀请到他家中吃饭,期间男邻居对女孩动手动脚的,结果被男邻居的妻子撞见。妻子情绪失控,认为女孩勾引自己的丈夫,于是拿起菜板对着女孩就砸,双方瞬间扭打在了一起。男邻居见妻子怀孕,生怕动了胎气,于是将女孩杀害,后又进行分尸处理,并将各个尸块转运到西安、临潼、阎良的火车站附近的垃圾台中。20年后,男邻居和妻子才被警方抓获。
据悉,时间回到2004年,一处城中村出租楼内,几户外来务工人员住在一起。女孩阳阳和男邻居周某,其妻子马某英是同一栋楼的租户,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算是邻里熟人。
4月15日中午,周某见阳阳一个人在家,便主动邀请她到自己租住的房子内吃午饭。
期间,外出的妻子马某英回了趟家,正好撞见周某和阳阳相处得十分亲密。
当时马某英已经怀孕了,但还是忍不住情绪激动了起来,她质问周某和阳阳是否有奸情,双方坚决否认。
马某英觉得周某和阳阳把自己当傻子耍,于是拿起家中菜板,对着阳阳就砸了过去。阳阳被砸后也十分生气,冲上去与马某英扭打了起来。
周某在一旁吓坏了,他担心怀孕的马某英出事,立即上前保护住马某英,掐住了阳阳的脖子,直至其窒息死亡。
人命已经发生,慌乱之下夫妻二人没有选择报警自首,反而想着掩盖罪行。马某英负责在外望风,周某外出采购行李箱与塑料袋。
当晚,二人在卫生间分解了阳阳的尸体,之后带着行李箱辗转西安、临潼、阎良多地的火车站,找了个垃圾台直接丢了进去。
随后二人迅速逃离西安,隐姓埋名开始了逃亡生活。
其实在案发当晚,警方就接到报警处理这桩分尸案,但因为当年侦查技术不高,监控画质模糊,虽然找到了目击证人,但线索只有一男一女,以及女子怀有身孕,真实身份无法锁定。
结果这个案件就此变成悬案,一拖就是20多年。
2024年,随着侦查技术的突破,侦查人员从当年的物证上提取到关键生物检材,通过比对锁定周某、马某英的身份。2025年2月20日,警方将逃亡20多年的夫妻抓捕归案。
然而在审讯初期,周某闭口不谈,拒绝交代任何案情。直到警方把收费站监控、DNA 鉴定、行动轨迹等一整套证据摆在面前,完整证据链面前,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才把20多年前案发经过供述出来。
从警方的通报来看,周某和马某英的行为无疑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法是死刑。
按照《刑法》第87条第4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如果警方在当年就已经立案追查,只是因为侦查技术手段的落后,导致20多年后才找到周某和马某英,这种情况就不需要再考虑时效问题了,随时可以抓人判刑。
其次,周某称自己是为了保护怀孕的妻子而杀人,但这只能作为法庭审理时可以考量的辩解理由,不等于可以免除杀人的刑事责任。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全部证据严格判定,不是当事人自我认定就算数。
第三,作案之后分尸、抛尸、藏匿行李箱等行为,属于杀人之后掩盖罪行的后续行为。
因此,这杀人后的分尸行为不会单独定新罪名,但属于量刑时会重点考量的恶劣情节,会从重处罚。
最后,不管冲突起因是什么,不管现场是谁先争吵动手,遇到矛盾最正确的方式,是报警求助,而不是用暴力解决问题。一旦动手夺人性命,再找理由,也无法抹去侵害他人生命的事实。
20多年的逃亡,周某和马某英没有一天真正安心过,哪怕隐姓埋名,也要背负巨大心理压力,当然,这也是他们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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