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河南郑州,一15岁女孩参加学校组织的军训活动,“军训教官”以查寝为由,将女孩带到男生宿舍楼梯间,强行搂抱亲 吻,手伸进衣服乱 摸。女孩想跑想喊,但被捂住嘴,发不出声。事后,她哭着告诉学校生活老师,对方却说“没多大事,做做心理疏导就行”。涉事“教官”还发短信装情侣,试图制造情感纠纷。之后,女孩多次割 腕自 残,被诊断有重度抑郁。离谱的是,涉事“教官”有盗窃前科,还是临时工,而委托他的“战狼公司”根本没有军训资质。如今,凶手已被刑拘,但女孩至今仍在看病。网友忍不住追问:一个有前科的人,怎么就成了校园军训教官?
据悉,2025年国庆假期,某中学高一女生牟晓丽(化名)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军训暨素质提升”活动,从10月2日到5日共四天。
这次活动有些特殊,学校早在8月中旬已完成新生军训,这次属于额外加码,执行方是一家叫战狼公司的第三方机构。
工商信息显示,这家公司参保人员仅1人,经营范围仅限于教育咨询和拓展训练,根本不具备组织学生军训的法定资质。
10月5日上午,军训最后一天。作为班级查寝同学,牟晓丽照常执勤。
此前查寝都是六人同行,这天涉事“军官”梁某只叫了她和男生李某。
检查到男生宿舍时,梁某支开李某去三楼,把牟晓丽堵在一楼至二楼的楼梯拐角,强行搂抱、亲 吻并实施WX。
女孩想跑被拽住,想喊被捂住嘴,整整好几分钟发不出声音。
期间李某两次返回,梁某两次将其支开,直至WX结束。
事后梁某威胁:“不许说出去,不然你在学校就完了。”
牟晓丽归队后在卫生间崩溃大哭,好友江珠得知后立即报告生活老师吴某。
老师却说“没多大事,太敏感了,做做心理疏导就好”,错失了固定证据和干预的最佳时机。
当晚23时39分,梁某发来一条短信:“认真考虑了很久,我们确实不合适,祝前程似锦,未来可期,山水万程皆要好运。”
次日牟晓丽回复质问“演给谁看”,明确表示会报警。
这条短信,恰是梁某试图制造恋爱假象、掩盖罪行的拙劣伪装。
10月6日清晨,牟晓丽第一次割 腕,文字里写“我觉得自己很zang”。她曾站到教学楼顶想跳楼,最终放弃。
10月7日,母亲柳曼瑛得知后坚决要求报警,次日警方立案,梁某被刑拘。
但女孩的伤痛并未停止,牟晓丽10月13日再次割 腕,10月16日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11月13日第三次自 残后被接回家,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
2026年3月11日晚,她离家出走并服用过量药物导致中毒,被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生活彻底停滞,最终转学,母亲辗转各大医院陪她治疗。
警方查明,梁某大专学历,是该公司临时聘用的日结工,每天150元。
梁某曾因盗窃罪于2021年被某县检察院不起诉,2022年被行政拘留十二日。
案发后,“战狼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抖音账号注销,两次因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有人说,有盗窃前科的人,连自己都管不住,怎么能让他管孩子?学校招人之前查过吗?
也有人说,学生哭着来求助,一句太敏感就打发了?这哪是老师,简直是帮凶。
这件事让人愤怒,一个有盗窃前科的临时工,仅凭一家皮包公司的派遣,就能堂而皇之地走进校园担任教官,借机实施犯罪。
在法律层面,梁某将面临刑事追责,学校和外包公司也难逃民事赔偿。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wx他人或者侮 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梁某将牟晓丽堵在墙角、捂住嘴巴阻止呼救,实施了搂抱等行为,事后言语威胁,符合暴力、胁迫手段,构成强制wx罪。
结合司法解释规定,在校园等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场所实施wx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梁某利用教官身份在校园宿舍内作案,依法应从重处罚。
同时,《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梁某受战狼公司派遣担任教官,wx行为发生在查寝这一工作职责过程中,公司应承担替代赔偿责任。
而依据《民法典》第1200条,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委托无军训资质的公司开展活动,生活老师对举报敷衍了事,显然未尽审慎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在责任范围上,除了物质损失外,结合《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家属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2条规定,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必须查询应聘者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案中,梁某有前科,却出现在军训教官岗位,暴露出人员准入机制的有问题,相关单位面临行政追责。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