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思南,村民深受泥泞村路的困扰,就到县里去反映,结果第2天,就有别的单位的工作人员来告诉村民,他们会为7户村民修建3.6米宽标准的通组路,希望他们不要再到县里去反映。结果路修成了,路严重缩水,只有2.4米宽,并且半年之后,一场暴雨,就把这条路就被雨水冲毁了,勉强只能让摩托车通行。
真是豆腐渣工程,说好会修建3.6米宽的标准通阻路,实际上建成的公路,不但宽度严重缩水只有2.4米,厚度也严重缩水。
一般公路最低的标准厚度也要有10公分以上,实际上这条公路,薄的地方只有三公分,厚的地方只有五六公分。
这样的纸片路,根本扛不起任何考验,终于在半年之后,一场暴雨就将这条纸片路,给冲毁了,又变成了泥泞的烂路。
这条路,之所以变成这样,其实从一开始就已经有了苗头。
2021年,杨先生和村民们深受这条泥泞村路的困扰,他们出行非常不方便,别的村出门就是水泥路,他们村的路却还停留在物质匮乏的年代。
为了改善村民的出行,杨先生和七户村民商量了一下,他们得向县里反映村里这条村路的情况。
于是,杨先生来到交通局,向工作人员说明白了他们村七户人家出行困难的问题。
其实他们要改善的村路,也不是特别长,只有几百米,只要把这条泥泞的村路修建好,他们村肯定会越过越好。
工作人员听了杨先生的反映的问题,也很热情,表示第2天就会去看情况。
杨先生一看,工作人员答应得这么快,他也就放心了。
可没想到第2天,来到他们村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县里的工作人员,而是别的单位的工作人员。
他们上门和七户村民沟通,说他们正好有一个指标,可以放在他们村的这条路上。
他们承诺,他们会为七户村民修建好这条路,他们会建一条3.6米宽的标准的通组路,但是他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村民不能到县里去反映这个情况。
村民们当时看到有工作人员来修路,并且修一条大公路,他们的愿望就要实现了,大家都很欣慰,也就不在到县里去了。
特别是杨先生,听到工作人员终于来修路了,他觉得自己要做的事情达到目的了,他放心去打工了。
可是路修成了,他听到村民们说,这根本不是一条3.6米宽的标准通组路,而是严重缩水,只有2.4米宽的路。
当时村民就很担心,因为他们看到这条路,是偷工减料建成的,厚度不一的,他们觉得这条路经不起考验。
果然不出村民们所料,半年之后,一场暴雨,就将这条纸片路给冲毁了。
好不容易有了新公路,村民们还没有借助这条路改善生活,这条路就烂了,又重新变成了泥泞的烂路,村民们心里都很不满意。
这条道路已经羁绊了村民多年,好不容易看到了希望,又成了糟心的烂摊子,大家实在不知道修路的钱到底去哪了。
村民们甚至怀疑项目建设标准被置换了。
对于这个烂摊子,工作人员就表示,2019年这里实施四改一化工程,其中入户便道标准宽是1.2米,他们当时为了方便行人通行,施工的时候,还把路面加宽了2.4米。
他们解释这是入户便道,并非是3.6米的标准组通路。
但是这条路并没有到达七户村民的家门口,所以大家认为这不是一条入户便道。
工作人员为何说这是一条入户便道呢?
副书记说,本来这条路就是毛坯路是准备按照公路标准修建的,但是他们一直没有拿到公路硬化项目,所以才修成了入户便道。
针对这些质疑,村民们就不理解了,为何他们当时要阻止县的工作人员来勘察。
对此,副书记说,当时负责这个项目的人已经离职了。
现在他们也没有资金,能够按照组通路的标准,重新建设这条道路了。
工作人员答应的是3.6米的标准组通路,实际上是2.4米宽的乡村公路,并且厚度也不达标,这就是偷工减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乡村公路建设也是有它的标准的。
《农村公路条例》第8条规定:新建农村公路应当符合规定的公路技术等级要求。现有农村公路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当升级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既然这条公路不达标,村民们有权要求他们重新修路。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
村路事关民生,不应该建设厚度不达标的纸片路。
那么你对这条纸片路有何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