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最担心的一集出现了!福建南平,男子有一个期限20年的地下车位,多年来停车都相安无事,可自己换了新能源车,却被物业禁止停车,理由是“怕爆炸”,男子也是陷入了有车位却无法停车的困境,这让他十分不理解
张先生称,前两年换了辆新能源车,停在自己车位上,规规矩矩,从不乱停,更没在地库里私拉电线充过电。头两年啥事没有,物业也没说过半个不字,可就在前几天,小区突然变天了
业委会牵头搞了次投票,七百多户的小区,地库标准车位就一百来个,属于稀缺资源。这次投票有659多户参与,其中615票同意,通过了一条规定:新能源车一律不许进地库,已经装了的充电桩也得拆。 理由很直接,怕车子自燃,怕炸
物业照章办事,地库入口禁令一挂,张先生的车就进不去了。他去找物业理论,物业两手一摊:这是业主大会的决定,我们只是执行方,没权力改
这就很有意思了,张先生的车位是合法买的,使用权还有好多年,结果现在车位上停不了自己的车。而且他的车从来没在地库充过电,纯粹是停着,也能被“连坐”
现在来看,这个逻辑确实有一定矛盾,张先生买的是二十年车位使用权,这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关系。只要他没违约,没搞危险操作,物业和业委会按理说无权单方面禁止他停车。哪怕投票通过,也不能剥夺他合法取得的使用权,不然跟“多数人投票决定没收你房子”有啥区别?
这六百多张同意票里,有多少是真心怕炸,有多少是不想让新能源车占稀缺资源,恐怕只有投票的人自己清楚
张先生这事,最后大概率要走到法律途径解决。因为业主大会的决议再大,也不能突破法律边界,不能随意剥夺已取得的合法权利。除非权威机构鉴定张先生的车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否则禁令对他个人是没有约束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