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妥妥地白嫖!”北京,男子与KTV女服务员多次发生关系后,陆续给对方转了18万元,结果被妻子查账时发现异常。男子无奈只得交代了转账用途,并写下保证书,今后与女服务员断绝往来,同时还会配合妻子找女服务员要钱。妻子见男子肯悔过,给了男子一个机会,她将女服务员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全部的18万元转账,但遭到了拒绝。女服务员称,这些钱都是男子的消费,并非无偿赠与。法院判了!
据悉,男子季某在2020年结识了KTV女服务员宋某。宋某年轻漂亮,身材也十分不错,在第一次见面时,季某就对其一见钟情,还加了宋某的微信好友。
之后,季某经常去涉事KTV消费,每次都让宋某为其服务,这一来二去,二人的来往越来越频繁,甚至宋某还会陪着季某外出吃饭应酬。
期间,季某没有亏待宋某,在3年时间陆续给宋某转账18万元,特别是特殊节日,金额都是“520”“1314”,有时候还有高达5000元的转账。
当然宋某也没有亏待过季某,她不仅陪季某聊天,还多次答应季某的开房要求,酒店的开房记录都多达好几页。
直到2026年1月,季某的妻子冷某偶然查到了异常转账,产生了怀疑。在经过一番调查后,冷某确认季某婚内出轨了,于是向季某讨要说法。
面对确凿证据,为了保住婚姻,季某写下了一份婚内悔过保证书,承认从2020年12月开始,就与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且未经过冷某同意,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以转账、红包等形式转给宋某。
为了表忠心,季某还承诺会在冷某起诉时,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据。
在拿到保证书和完整转账凭证后,冷某直接把宋某告上法院,想要追回那18万余元的非法转账。
但是宋某并不认可对方的说法,她表示自己只是KTV的服务员,所有转账都是对应真实的服务报酬,包含了包间预定、陪唱、陪同吃饭等有偿服务的费用,属于工作场景下的正常消费结算。
宋某还表示,自己与季某并没有发生关系,季某所写悔过书,是其单方面做出的利己说辞,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破坏冷某家庭的事实。
那法院会怎么判?
《民法典》第1062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季某和冷某是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赚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季某一个人说了算的,对于大额开销、对外赠与的钱财,不能瞒着冷某私自做决定。
本案中,季某在悔过书中承认与宋某有不正当关系,但这只是季某单方面的说辞,宋某没有承认。
不过,季某给宋某的转账行为存在诸多异常,并非正常的转账行为。
第一,季某给宋某的多笔转账挑在了一些特殊节日,比如:七夕、情人节等。
第二,转账的金额为“520”“1314”之类。
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转账金额,再结合特殊的日子转账,足以说明季某和宋某之间的转账行为目的是维系非正常交往。
反倒是宋某,她主张这些具备特殊含义的转账系正常服务消费,却没有证据加以证明。
因此,法院并未采纳宋某的部分辩解。
对于为维持婚外不正当关系赠送的钱财,法律上会直接认定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赠与行为一旦被认定无效,收钱一方,就有法律义务,把收到的钱退还给财产真正权利人。
最终,一审法院在扣除宋某反向的转账、垫付的餐费后,判决宋某应当返还冷某17万余元。
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了宋某的诉请,维持了一审判决。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是在告诉大家,有家庭的男人或女人不要去招惹,否则吃亏的大概率是自己,不仅失了身,还可能连钱财都留不下来。
最后,有不少人认为,季某婚内出轨有过错,为什么还支持返还17万余元,应该只能支持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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