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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贵阳某处山林中,有人发现了一颗女性头颅。没有报案人,没有失

2019年3月18日,贵阳某处山林中,有人发现了一颗女性头颅。没有报案人,没有失踪匹配,它只是一具无名尸首,被登记、封存,沉进档案柜。

同一时间,几百公里外的习水,黄家人正接受一个谎言——女儿“跟人私奔了”。发文字的“女儿”,是他们唯一的念想。可那头的信息在系统里沉默,这头的谎言在家庭里发酵,整整隔了六年。

时间回到2019年1月19日晚,张某和妻子黄女士同房时,他力不从心,黄女士随口说了一句“不行了?”,又补了一句——此前打胎的孩子不是他的。

张某火了。将长期积攒的怨气一下子发泄出来,双手掐住黄女士的脖子,越掐越紧。黄女士挣扎,喘不上气,直到渐渐没了动静。

等她彻底不动了,张某才松手。

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没了。

但让人惊恐的在后面。张某第二天把妻子的衣服全扔进垃圾桶。然后分尸。他干过厨师,对处理食材再熟悉不过——只是这次处理的是人。水煮、分装,分批抛弃。头颅被他单独拎出来,扔进贵阳一处大山里。

做完这一切,他拿起黄女士的手机,给家里人发信息。

黄家人打电话来,他不接,回文字——“累了要休息”。

黄女士平时发消息爱用语音,突然全变成文字,家人觉得不对劲,但也说不上哪里不对。

随后,张某告诉黄家人妻子有婚外情,跟别的男人跑了。一个“被背叛的丈夫”形象,就此立住。他把小饭馆转让,外出做生意,正常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而黄家人背着“女儿私奔”的流言,在村里抬不起头,找了黄女士整整六年。

转机出现在2025年3月20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以“黄女士被非法拘禁”立案侦查,采集了黄女士父母的血样。十天后,DNA比对结果出来——2019年3月18日发现的那颗无名头颅,和黄女士父母存在亲缘关系。

法医鉴定报告显示头颅是死后被锐器分离的,死因不排除颈部受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警方很快锁定张某。因为黄女士最后接触的人是他,头颅发现地离两人经营的餐馆很近,黄女士微信里的钱也全转给了他。

此外,张某还有犯罪前科——2001年因抢劫罪、抢夺罪被判11年,直到2008年才被放出来。

2025年9月2日,张某被传唤到案,交代了全部,这一切就是他做的。

很难想象,那一夜,黄女士到底经历了什么。曾经的枕边人,最亲密最信赖的人,竟对着自己大开杀戒,黄女士得多绝望啊。

对于张某的如此行径,网友们纷纷谴责。

有人说,“张某简直不是人,他怎么狠下心对妻子行凶的?事后分尸还水煮,还编六年的谎言,这心理素质根本不是一个正常人能拥有的。”

“不爱了,可以分开;为何要下如此狠手,最可气的是还给黄女士身后扣了个出轨的帽子,张某简直太可恶了,必须要严惩不贷!”

法院怎么判的呢?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和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照大家朴素价值观来判断,张某作案手法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对黄女士家属伤害巨大,且还是再犯者,判死刑一点也不为过。

但院方最终对张某判处的是无期徒刑,主要原因有两点:

1、案件由家庭内部矛盾引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应当作为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

2、张某归案后坦白、认罪悔罪。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两个因素叠加,法院才最终判了张某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对此,黄家人不服,已申请抗诉。如抗诉成功,案件将进入二审,由贵州省高院重新审理。

信息来源: 参考大河报、红星新闻、越牛新闻等媒体关于贵州习水杀妻分尸案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