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宁波,一女子晚上8点,还在公司上班,她想上厕所,又想趁机休息休息,她走进卫生间里,半分钟左右,她裤子没脱,一直在玩手机,这时,门缝里灯光一闪,有人对着女子拍照,女子吓懵,立马暂停了手机,她怕激怒对方,对自己不利,因此没敢拍照取证,男子发现女子没动静了,怕被发现,立马把闪光灯关闭,悄无声息挪了出去,女子后怕至极: 万幸没脱裤子!
9月4号,晚上八点多左右,杨女士还在单位忙碌,她一时内急,立马就朝厕所走去。
乘着这个空档,她想放松一会儿,她拿出手机,想在厕所摸一会鱼。
啥叫 摸 鱼?就是忙里偷闲,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她急匆匆来到厕所,拉开小门就走了进去。
可她眼里盯着手机,就想多玩一会,进去不到半分钟时间,她还没有脱 掉 裤子。
可没想到,突然门缝里灯光一闪,她立马警觉起来,把手机声音停了,立马仔细听外面的声音。
她心里明白,刚才明晃晃是手机闪光灯的动静,她咯噔一下,瞬间就反应过来,这是外面有人偷拍自己。
她心里害怕,害怕对方会伤害自己,她不敢出声,也没着急打开隔间小门,她停止手里的动作,没再碰自己的手机
门外的闪光灯立刻灭了,对方显然是发现了杨女士手机没声音了。
那人怕自己被杨女士当场抓住,他轻手轻脚,往厕所外面慢慢挪去。
杨女士心里狂跳,这个时间,整层楼早就没几个人了,她很害怕,怕对方狗急跳墙,万一伤害到了自己,得不偿失,划不来了。
她没吭声,也没敢拍男子取证,她一个人在隔间里待着,好半天后,外面彻底没了动静。
她慢慢开门,轻轻走了出去,厕所里早就空无一人,眼看那人已经溜了。
事后,杨女士越想越怕,她是侥幸没有出事,万一出事,那可就是大事了。
她提醒大家,单独上厕所一定要千万小心,尤其是晚上,一定要多注意外面的动静。
千万不要因为疏忽,被别人偷偷拍了隐私照片,万一被人拍了转发,那将会是万劫不复。
之前她总是觉得,写字楼里都是上班的人,大家都有素质,不可能做出这样龌龊的事情。
可林子大了,啥人都有,有些人道貌岸然,外表看着文质彬彬。
你不知道他内心里想啥,打啥主意,万一遇上,躲都来不及。
以后去厕所,千万别光盯着手机,进隔间先看看门缝底下有没有异样,要有亮光,有不对劲,千万别贸然开门。
一定要先稳着对方,千万不要激怒,或等等对方走了再联系警方。
有人说了,别觉得公共场合就绝对安全,尤其是这种下班之后人少的写字楼,人多而杂,你不知道有些人在打啥主意。
女生本身就处于弱势,自己在外得多留心眼,无论是进厕所间里,或试衣间这种地方,先要仔细看上一圈。
确定没有异常,再上厕所不迟。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 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男子趁时间已晚,写字楼人少僻静,趁机在女厕所偷拍 女子 隐 私 视频。
男子的的行为,已涉嫌侵犯他人 隐 私,即便未拍到实质内容,也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
杨女士虽然当时因为害怕,没能直接拍照取证,但她完全可以事后报警,要求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男子以为自己悄无声息,能拍到就拍到,拍不到立刻就逃。
殊不知天网恢恢,即便是卫生间没有监控,只要出来,外面的监控一眼都能看到。
如果要查,男子决计是跑不了的,杨女士可以报警索赔,要对方付出该有的代价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