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医院疼痛门诊,医师唐某跟护士欧某,上班干活的时候闹起矛盾,两个人直接发生肢体冲突,冲突过程里面唐某鼻子撞到椅子,骨头受伤,事情过去快5个月,赔偿跟处理一直没有落地,唐某跑到网络平台留言求助,这事才被外面的人知道。
4月6日当天,疼痛门诊正常接诊病人,唐某跟欧某因为工作上面的事情起摩擦,几句话谈不拢,矛盾越闹越大,两个人直接撕扯到一块。
混乱的场面里面,唐某的鼻子磕到现场摆放的椅子上面,当场就感觉到剧烈疼痛。
冲突停下来之后,唐某直接拨打报警电话,珠泉镇派出所民警赶到医院处置,后续唐某去做检查,报告单上面写着上颌骨额突骨折,人住进医院接受手术治疗。
唐某住院治疗,之后慢慢休养恢复,这段时间医院就已经介入进来。院方前后开展3次内部调查,找涉事两个人,还有现场见过情况的工作人员挨个核实情况,紧接着又做12次协调,想把两个人的矛盾给抹平。
派出所也把唐某、欧某还有医院的代表叫到一块,前后组织4次调解。几轮沟通全部卡在赔钱这件事上面,两边心里的预期差距太大,谁都不肯让步,每一次谈下来都没有结果。
时间一天天往后拖,一直到8月30日,唐某在问政湖南平台留下文字,讲自己上班期间受伤骨折,过去接近5个月,单位跟派出所都没有给出处理结果。这条留言公开之后,不少人盯着这件事。
9月3日,嘉禾县人民医院对外给出答复,把整件事的经过,还有前期做过的调查协调全部摆出来。医院这边给出说法,民事赔偿谈不拢的情况下,两个人可以去找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院还会结合派出所的材料,加上院内调查拿到的情况,对照医院的规章制度,看两个人各自错在什么地方,后续对唐某、欧某两个人做出严肃追责。
同一个科室上班,医生跟护士天天搭伙干活,工作流程环环相扣,难免会出现意见不合,有分歧可以坐下来沟通,也可以找科室负责人过来评理,动手发生肢体冲突,只会把小事变成大事。
唐某落下骨折,要承受身体上面的痛苦,还要承担看病产生的各类开销。
欧某卷入冲突,也要面对后续的核查处理。两个人都是医院的在岗职工,手上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门诊里面随时会有病人过来就诊,医护人员当众起冲突,也会扰乱正常看病的秩序,给来看病的患者留下不好的观感。
很多普通老百姓觉得,同一个单位内部发生打架伤人的事情,单位出面调解,就应该把所有问题一次性全部解决。
实际处理的时候,单位内部的协调,只能管工作纪律层面的东西,涉及医疗费、误工费这类民事赔偿,要是双方不肯互相让步,单位没有办法强行逼某一方接受条件,就只能引导当事人走司法渠道。
医院内部的追责,也要等公安那边的调查事实固定清楚,才能够往下推进。
医护岗位压力大,日常接诊任务重,碰到意见不合,都得守住底线,不能一上头就动手,一旦动手,身体受伤、工作受影响,一系列麻烦都会找上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