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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女子花了19000元租下一套200平的精装大平层,两年时间一共交了40

浙江杭州,女子花了19000元租下一套200平的精装大平层,两年时间一共交了40多万租金,不料,租期结束办理退房时,房东验房后,却不乐意了,他发现沙发、墙面、椅子出现不同程度损坏,女子自觉理亏,主动花了2000多块钱请人清洗、修补,可房东还是不满意,他要求女子全部更换全新家具,不仅押金拿不回来,还得额外再赔几万元。女子一听也怒了:我住2年交了40万租金,也包含家具损耗成本。双方谈不拢,房东委托律师准备走法律途径,女子也声称,她会积极准备。

罗女士在杭州工作生活,2年前,她通过中介看上了星潮映象府一套200方的大平层。整套房子精装修交付,家电家具全部配齐,拎包就能直接住进去,月租19000元。

最开始双方签了一年书面租房合同,一年到期之后,罗女士觉得房子住得还不错,就直接和房东于先生口头协商续租一年,租金依旧是每个月19000,没有重新拟定纸质合同。

2年时间下来,罗女士前后累计缴纳了40多万房租。等到第二年租期结束,也就是8月27号,罗女士按照约定收拾完毕,办理退房交接。可房东过来收房的时候,看着屋内设施很不满意。

房东出示的现场照片里,沙发表面出现一道三十厘米左右的划痕,几把椅子靠背上面有破损孔洞,天花板和墙面也留下污渍痕迹。

面对这些问题,罗女士没有推卸责任,认可这些损耗是居住期间造成的。

为了解决纠纷,她自掏腰包花了两千元,请工人上门做处理,沙发做深度清洗养护,墙面污渍位置也进行刷漆修补,做完之后,罗女士手上留存了修复完成的视频记录。

可房屋钥匙交还之后,罗女士已经没有办法再进入这套房子。房东看完修复效果,依旧不能接受。

在房东于先生看来,沙发的划痕只是简单遮盖,后期还会裂开损坏,墙面只是局部补漆,新旧漆面会有色差,达不到原本的装修效果。

这套房子当初装修置办家具就投入二十多万,现在变成这样,他不认可修补方案,提出要把受损家具全部换成全新的,预估要花费数万元。

也就是说,按照房东的诉求,罗女士缴纳的押金会全部扣除,甚至还要再补上一笔钱。

这让罗女士很难接受。她觉得自己2年已经付出40多万租金,房租里面本身就包含家具房屋正常损耗的成本,房子住了两年,不可能完完全全变回刚入住那一刻的崭新模样。

双方来回沟通多次,始终谈不拢,房东这边已经委托律师,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罗女士也表示会积极应诉处理。

我想说,租房这件事,不管租客还是房东,都要提前把权责讲明白。现实生活里,房子只要有人居住使用,就一定会产生磨损,完全零损耗基本不可能实现。

对于房东来说,在出租房屋之前,最好拍好全屋照片视频,写清楚家具设备现状,把损坏赔付标准白纸黑字写进合同。

退房收房的时候,对照记录区分开正常老化和人为破坏。

而作为租客,居住过程中尽量爱护屋内物品,出现人为损坏及时处理,续租也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很容易埋下矛盾隐患。

租房本身是双向的契约,房东拿租金,租客获得居住使用权。尊重客观折旧事实,分清责任,遇事理性协商,才是解决矛盾最好的方式。

《民法典》第710条规定,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房屋造成的合理损耗,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房子罗女士住了2年,墙面、家具出现正常老化、轻微磨损,本来就在租房损耗范围内,不该由罗女士承担。

只有沙发划痕、椅子破洞这些明显人为造成的损坏,租客才有修复义务,但法律只要求合理维修恢复使用,不支持全部换新、高额赔偿,罗女士已经自费两千块修补处理,完全尽到了租客的责任,房东要求扣光押金还要额外赔钱,并不合理。

《民法典》第707条规定,租期超过6个月,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罗女士和房东第二年续租只做了口头约定,没有签书面合同,没有提前约定家具损坏赔付标准、折旧处理方式,出事之后没有明确依据,才导致双方争执不休、矛盾升级。

这也是租房纠纷里最常见的问题,口头约定没有保障,很容易出现各执一词的情况。

来源:小强热线202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