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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警方直接放出嫌疑人姓名照片,不少人疑惑国内恶性嫌犯打码,是不是保护得过头!

韩国警方直接放出嫌疑人姓名照片,不少人疑惑国内恶性嫌犯打码,是不是保护得过头!

韩国庆尚北道警察厅,把31岁的郑昌圣的姓名、年龄还有多张正反面照片直接挂到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长30天,这件事传回国内,网上吵成一片。

这起案子里面郑昌圣涉嫌杀害一名25岁的中国女留学生,作案之后还做了分尸抛尸的举动,被警方抓捕归案,案子还没有走到法院宣判定罪那一步。

韩国这边按照本土出台的专门法律,经过内部审议委员会表决,直接把嫌疑人全套身份信息对外公开。

国内媒体在转载这条新闻素材的时候,会把嫌疑人面部打上马赛克,名字也只用姓氏加某来代替,两边处理方式不一样,很多普通人心里生出疑问,恶性案子的嫌疑人,国内是不是保护得有点多。

韩国这套操作不是随便什么案子都能用。

当地2024年正式实施《特定重大犯罪嫌疑人等身份信息公开法》,想要公开嫌疑人资料,几条条件要全部对上,犯罪手段足够残忍,手里掌握充分证据,公开信息符合公共利益,嫌疑人已经成年,全部满足之后,审议委员会表决通过,才可以对外放出照片和姓名。

公示到期之后官方就会把资料下架,不是永久挂在网上。

嫌疑人也有机会提交自己的意见,不是警方单方面直接对外曝光。

很多人看着凶残的案情,心里觉得坏人就该把脸露出来,让所有人都认得,起到震慑的效果。

普通人看到受害者遭遇的苦难,很容易生出这样朴素的想法。但是国内现行规则,会把侦查阶段已经抓到的嫌疑人做化名、打码处理,并不是说就放任恶性犯罪,也不是专门给凶手开绿灯。

国内法律有明确的一条,没有经过法院生效判决,任何人都不能被认定有罪,处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人身份只是犯罪嫌疑人,依旧拥有人格和肖像相关权利。

国内也不是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嫌疑人照片。要是嫌疑人还在外面逃跑,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上面会写明真实姓名,附上清晰照片,目的是发动群众帮忙找人。

等到人已经抓捕归案,通缉的作用就消失,就不再继续对外公开嫌疑人的样貌信息。

等到法院审判结束,被告人被判有罪之后,生效裁判文书会公开当事人真实姓名,让大众可以看到判决结果,完成监督。

只是侦查还没结束的时候,会把嫌疑人的面部信息做遮挡处理。

现实办案里面,谁都没法百分百保证每一起案子永远不会出现证据瑕疵。

一旦侦查阶段就把嫌疑人照片、全名全网铺开,万一后续案情出现反转,这个人洗清嫌疑,网上流传的照片和骂名很难彻底清除,会给当事人带来一辈子抹不掉的伤害。

网络传播速度很快,信息一旦扩散出去,就收不回来,舆论很容易提前给人扣上罪犯的帽子,干扰后面正常的司法审理。

两套处理模式,本质就是不同国家在公众知情权和个体权利中间做取舍。

韩国偏向社会安全警示,专门立法给恶性案件开例外口子。国内更看重程序稳妥,把公开的节点放在法院判完之后。

两种模式各自也会碰到麻烦,韩国当地也有不少讨论,担心公开制度被滥用,造成无辜者被网暴。国内这边,也经常会收到群众的呼声,希望重大恶性案件可以给到大众更多信息。

普通老百姓看到惨绝人寰的案件,心里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大家希望恶人被曝光,替受害者讨回公道,这份心情实实在在。

但司法办案不能单纯跟着情绪走,每一条规则背后,都要兼顾个案正义和整套制度长久的稳定。

不能只盯着眼前这起案子看上去铁证如山,就忽略掉制度要防备的种种意外风险。

大家能看见,不管是哪一套制度,都没有放弃对恶性犯罪的打击。国内重大恶性案件,警方也会对外发布案情通报,把案件的关键进展告诉社会,只是不会在侦查阶段就把嫌疑人完整样貌直接铺开。

等到法庭走完全部流程,有罪判决落地,犯罪者的真实身份就会在裁判文书里面对外展示,接受全社会的审视。

制度不会完全顺着大众的情绪走,却要尽可能兼顾每一个环节不出纰漏,既要守住受害者的公道,也要守住整套司法流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