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产妇剖宫产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三次鉴定逆转认定医院主要责任,3名医生被暂停执业】近日,一起发生于2024年的医疗事故引发关注。45岁产妇在山东淄博市周村区妇幼保健院剖宫产术后因呼吸心跳骤停,抢救52天后死亡。经中华医学会最终鉴定,该事件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事件背景:🔹 涉事医院为周村区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公立医院),2026年3月因该事故被周村区卫健局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3名涉事医生被责令暂停执业7至9个月(马强停9个月、王博7个月、王莹7个月)。三次鉴定结论逆转:淄博市医学会首次鉴定: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山东省医学会再次鉴定:认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轻微责任”。中华医学会最终鉴定(2026年1月5日):认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主要责任”,明确院方存在高危管理不规范、术前评估不足、抢救流程缺陷及违规加做肌瘤剥除术等过失。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中最严重等级,指造成患者死亡。合规视角:💡 三份鉴定结论的“反复”,折射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专业性与复杂性。最终由中华医学会“一锤定音”,也印证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中华医学会可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制度设计。对于医疗机构而言,术前评估、高危管理、严守诊疗规范是绝不能失守的合规底线。本案中“违规加做肌瘤剥除术”一项,已超越技术范畴,触及手术合规红线。合规智汇 医疗事故 一级甲等 医疗合规 中华医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