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男子去酒店里开房,关上房门后开始放飞自我,脱下了奔波流汗的臭袜子,之后就出门了,回来时发现自己没洗的袜子被偷了,不仅如此,自己的随身行李、衣物、个人物品等,也全都被人给偷走了。男子气愤不已,找到前台调取监控,发现是保安给一个住客开的房门,随后这个人进屋后,就把人家的个人物品全都顺走了。这种行为,简直令人无语啊。
网友表示,这个小偷真的是啥德行啊,一点都不挑食呢!(黄河新闻网吕梁,9月3日报道。)
一男子到青海去出差,预定了一家酒店准备办理入住。
可谁曾想,居住在宾馆期间,竟然发生了离谱的事情。
事发这一天,男子就是正常来出差的,因为要外出工作,来回也比较辛苦。
登记好了之后,男子进入房间,放下了行李,就先暂且的放飞自我一下。
脱下了臭袜子,再冲个澡,更换了一身衣服,男子就出门离开了,到外面忙自己工作上的事情去了。
可是,等到男子回来的时候,一打开房门,他对眼前的房间惊呆不已。
就说眼前的房间,干净的很,里面真的是空空如也啊。
男子还以为自己走错了房间呢,再核对了一下自己的房卡,完全没有问题啊。
那么,这个房间,真的是自己的?所有的行李呢?全都清空了啊。
男子无法理解,赶紧就去找酒店寻求帮助。
酒店倒也不含糊,赶紧帮忙调监控,看看是怎么回事。毕竟东西是在酒店里消失的,酒店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回头再细数了一下男子丢失了什么物件,行李箱、背包、衣物、洗漱用品、充电器等随身物件悉数不见,就连刚刚脱下来的臭袜子,也都被这个小贼偷走了。
调取监控之后,酒店发现,原来做这个离谱的事情,还真的跟酒店有关系。
是酒店的保安,擅自去将男子的房间给打开了。
为什么要开这个房门呢,因为同一层的另外一名男住客,说他就住在这个房间里,而保安也没有核对信息,直接就给他开门了。
这下,这个男子进屋进来之后,就跟吃自助餐一样,开启了自助的模式,给人家里面的物品都搜刮一空,直接就拎着人家的背包离开了。
这种事情能够发生,就非常的离谱,男子真的是非常的不理解,都是个人的物品,甚至是不大干净的衣物,他为什么要偷走呢?
男子跟酒店都报了警处理,接报之后,经过长时间的排查,也终于找到了涉事人员,相关的遗失物品也全都被追回。
对于这一次的事故,酒店一方也承认了自己的过失,认为自身存在管理疏漏,下次不会让酒店员工这样擅自开门了。
酒店也保证后面会全面进行整改,强化核验住客信息这个环节,保证住客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
《刑法》第26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作为目的,秘密的窃取他人房间内的财物,数额达到了立案标准,成立盗窃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追缴的赃物依法也要返还给到受害者。
这位住客未经允许,诓骗了保安,打开了他人的房屋,给人家的屋内用品洗劫一空,这个就是入室盗窃的行为。
虽然说物品的价值不高,但是行为已经构成了入屋盗窃,触犯刑法。
再一个就是涉事的保安的行为,保安作为酒店的员工,构成履职失误。
保安主观上并没有跟窃贼实现同谋,没有做出预谋跟策划,也没有共同占有财物的意图,所以保安的行为尚且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共犯。
但是保安也等于提供的辅助,属于严重的工作失误,也要因此担责。
后期酒店可以根据保安这边的作为,确定为失职行为,由酒店内部对保安进行处分。酒店在承担了民事赔偿的责任之后,可以向有重大工作过失的保安,进行内部的追偿。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酒店、宾馆作为经营场所,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为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实施侵害的第三方追偿。
根据法律规定,酒店的保安作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为自己履职失误,导致自己的工作失误让别人遭受损害,这个伤害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等到酒店后方做出民事损害赔偿之后,单位可以向这位保安追偿。
酒店也应该做好管理,对员工做好培训,没有核对身份,怎么就能随意给陌生的房客开门呢,这件事,怎么想都感觉非常不靠谱。
信源:黄河新闻网吕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