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海南戚火贵和妻子一起同堂受审。判决之后,他在悔过材料中请求,希望能留一条性命,回乡做农民。该请求没有得到法律认可。2001年8月1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戚火贵出身海南儋州普通农家,靠着自身努力和组织培养,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先后执掌乐东、东方两地重要职务,妻子符荣英也任职中国银行东方支行行长。
二人本是手握安稳前程、备受组织信任的公职人员,却在权力和贪欲的裹挟下,一步步突破底线,沦为敛财牟利的蛀虫。
1998年5月,海南省检察院正式对戚火贵夫妇立案侦查。
经查实,1992年至1998年期间,戚火贵利用县委书记、市委书记的一把手职权,通过帮企业征地、承揽工程项目、转让经营项目,以及为个人安排工作、提拔职务等方式,大肆收受他人贿赂。
单独或伙同妻子收受14人财物,查实受贿现金185.4万元、8根金条、3.5万元港币。
妻子符荣英更是利用金融岗位职权违规谋利,两次违规为房地产企业发放大额贷款,从中收取20万元巨额好处费。
更触目惊心的是,办案人员查获的海量资产中,有超1100万元的财物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涵盖多币种现金、数十件黄金首饰,财产数额在当年堪称天价,反差极大地揭露了二人的贪婪本性。
1998年11月,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夫妻二人同堂接受法律审判,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戚火贵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符荣英因职务犯罪获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宣判当场,符荣英难以承受结局当场晕倒。
戚火贵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海南省高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最后陈述时,他坦言自己出身贫寒、受党和人民栽培,却背弃初心,还诚恳告诫各地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以他为戒,而他落马的核心原因,就是身居高位后彻底失去监督、放纵私欲,这番忏悔属实诚恳,却早已无法挽回既定结局。
等待最高法死刑复核期间,戚火贵写下多份悔过材料,深刻忏悔自身罪行,卑微祈求能够留一条性命,希望能卸去所有身份,回乡做一名普通农民,安稳度日。
这份诉求看似朴实,实则无比讽刺,他亲手挥霍了来之不易的前程,用权力换取不义之财,突破法律和纪律底线,如今妄图以朴素身份抵消滔天罪责,终究是痴心妄想。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明确,戚火贵受贿数额极其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虽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但未构成重大立功,依法核准死刑裁定,2001年8月13日,经法定程序,戚火贵被依法执行死刑,时年49岁。
很多落马贪官都和戚火贵一样,起点平凡、来之不易,却在无人约束的权力中逐渐膨胀,他们忘了,所有的特权、资源、机遇都源于人民赋予的权力,权力从来不是敛财的工具。
从寒门学子到阶下囚,从身居高位到伏法落幕,戚火贵的结局早已注定,当他一次次突破底线、大肆敛财的那一刻,就亲手堵死了自己回归平凡的路,法律从不会纵容贪欲,任何背弃初心、滥用权力的人,终将为自己的贪婪付出最沉重的代价。[YE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