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怕麻烦,也不想承担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那么公司就赢了!
公司为了省钱,可真是一点都不怕麻烦,更不怕浪费时间物力人力,因为对公司来讲,本来该给你的,就算折腾到最后,也不过是悉数奉还。
这一点和老赖毫无区别。
重庆女子小古就遇到了这样的公司,公司为了逼她离职,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省钱,更是将规则抛到了脑后。
小古在重庆一家公司工作的六年时间,期间任劳任怨,加班加点,自己的付出完全对得起拿的那份工资。
但是去年9月时,小古感觉到自己被公司抛弃了,她自己说毫无预兆,她不清楚背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自己在公司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
先是办公电脑被搬走,每天不分配工作任务,还口头让她回家休息几天,小古担心被记旷工,所以没有回家,坚持每天打卡上班,那怕枯坐在办公室,也绝对不留下把柄。
再然后,小古在公司加的许多工作群将她踢了出去,前前后后她被踢出了845个工作群,一个什么样的公司,普通职工竟然拥有845个工作群,这得有多少员工?
期间,小古找经理要工作,经理不理她,找主管问原因,主管不理她,不管她去问谁到底发生了什么,都没有人理睬她。
冷漠以待,迫其离职。可以说公司做的很到位,因为小古终于有一天忍受不了这种无所事事的状态,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希望公司给予应有的补偿。
公司这个时候给了一个极具侮辱性的工资条:55元。
这是什么离奇操作,小古这被雷的头皮发麻,当她询问为什么时,和往常一样没有人理她,公司所有的人都不理她,她的问题泥牛入海。
公司就保持一个冷漠装死,小古不得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仲裁,仲裁结果是小古赢了,公司必须按规定向小古补偿工资。
仲裁结果到手,但事情却离结束还早着哩,因为公司不认可仲裁结果,转头就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又判公司败诉,公司必须赔钱。
公司还是不认可,继续向法院申诉,法院第二次做出判决,还是支持小古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必须向小古补偿五万左右。
一来二去的,大半年时间,小古啥也做不成,就为了和公司打官司,从仲裁机构到法院,公司就是不肯认错。
目前,小古拿到了五万补偿,但她自己却已精疲力竭,然后事情还没有结束,因为公司还给她少缴了数个月的社保,这个遗留问题还没有解决,又是一个难题。
试想,如果小古离职的时候,没有摸清劳动法现状,没有做好长期抗争的打算,那么她就不会拿到应有的补偿了。
其实公司什么都知道,但是公司宁愿装聋作哑,也不愿意按部就班,就为赌这名员工会默默无声的离开,从而省一大笔开销。
对这样的公司,我们的处罚应该加大,让公司不敢这样做,也不想这样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