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导游在大巴车上扬言道,他上面有老大,每个人都要消费,不要为难他。要是为难他,他就让游客遭罪,他还是威胁说,如果有人睡觉或者不配合,就让游客拿行李白白,他还蔑视游客,他说他身穿8600元的内衣,说游客能消费他这件内衣的钱就不错了,真是太嚣张了!
游客们坐在车上,大家都静悄悄的,只有这个男导游在车上,一句狠话接一句狠话地说着,大家心里都很不舒服,却又无可奈何。
他们想过报这样的团,多少是要消费的,至于消费多少,游客们当然希望,一切按照自己的意愿,想消费多少就消费多少。
毕竟出来旅游,大家就想玩得开心,就算买东西也希望消费得开开心心的。
可当男导游说出,每个人多多少少都要花点钱,大家就知道这句话没那么简单。
一旦导游要游客买东西,那肯定不是游客买一点东西就可以的,肯定是要买到一定金额,导游才会满意。
男导游不但明目张胆地要他们消费,为了让游客们听从他的指挥,必须进行消费,他还威胁游客们,说自己上面有老大,不要为难他。
他的这句话就让游客们听着心里不安了,意思就是他们如果不买东西,这个男导游不放过他们,男导游上面的老大更不会放过他们。
看来,要继续旅游下去,他们口袋的钱是保不住了。游客们听着男导游威胁的话,大家在车内开始有了窃窃私语,有了不服气。
善于察言观色的男导游,自然明白,想要游客们花钱,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开始说更狠的话了。
他说如果面对消费,有游客睡觉或者不配合进行消费,那么他和司机将会让游客拿着行李离开旅游团。
他以此威胁游客,要跟着他们旅游团,跟着他们的大巴车,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买东西。
大家是出门来旅行的,是要欣赏美好风光的,不是来买东西的,就算是知道有购物这个环节,但也不希望导游强买强卖,威胁他们。
偏偏导游不达目的不罢休,威胁不行,就蔑视游客,他指着自己身上的衣服,说他穿的内衣都是8600元买的,他表示游客消费的钱还不够买他一件内衣的钱。
不管这个导游如何嚣张,不管这个导游如何看不起游客,大家自然清楚导游的套路。无非就是让游客们买东西。
在这个过程中,游客们非常气愤的是,这个导游一而再,再而三地说自己上面有老大,如果游客们不听话,那他就让游客们遭罪。
导游敢如此嚣张,恐怕不是导游一个人的事儿,他嚣张的底气是背后的利益链条。
这条利益链条,上面的每一个导游,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想方设法地让游客消费,甚至威逼利诱,不达目的不罢休。
这样的旅游风气,必须得改改了。
游客出门旅行,导游威胁游客买东西,显然就侵犯了游客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由于是强迫买东西,而景区的东西又比较贵,所以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导游之所以明目张胆地要求游客买东西,有可能是游客报的是低价团,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旅游法》第35条规定:禁止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或未经协商指定购物场所。违反者将面临最高3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乃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但不管是哪种情况导致导游这么嚣张,游客都可以拒绝。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面对导游的嚣张行为,游客可以报警,追究男导游的责任。
那么你对这名男导游的行为有何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