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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麦女子: 冰哥,我男朋友准备买房结婚。他家里条件一般,首付差了二十万,他跟亲戚

连麦女子: 冰哥,我男朋友准备买房结婚。他家里条件一般,首付差了二十万,他跟亲戚借的,说婚后我俩一起还。我说行,那房产证加我名字。他说不行,首付是他借的,房子是他家买的,加名不合理。我说那我婚后一起还贷算什么?他说“你还的是借的首付,不是房子的钱”。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

大冰: 他借那二十万,借条上写谁的名字?

女: 他一个人的。

大冰: 那就记死——他这算盘打得我在云南都听见了。 首付是借的,借条他一个人签,法律上那是他的个人债务。婚后你俩一起还,还的是他的个人债务,不是房子的钱。还完了,房子还是他婚前财产,跟你一毛钱关系没有。你出了钱,没拿到产权,等于你帮他清债,他白落一套房。

女: 那我说不加名就不一起还,他说我算计……

大冰: 他倒打一耙的本事不小。不算计的人,会想出“借首付-你帮还-不加名”这套流程?你换个说法跟他谈:要么婚前他把借的那二十万还清,房子纯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按比例折算产权;要么婚后一起还贷,房产证加你名,按出资比例共有。他两个都不选,那你得想想,他是想跟你过日子,还是想找个帮他清债的合伙人。

女: 可他家里会说我不讲理……

大冰: 他家里当然帮着他说话,受益的是他儿子,吃亏的是你。你不需要跟他家里讲理,你需要跟他讲法。先渡己,后渡人——你连自己婚后要背的债都算不清,拿什么谈结婚。挂吧。

你们对这段连麦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