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女人趴在小桌上休息,丰满有型,这一幕被旁边的男人尽收眼底,顿时心痒难耐。他斜着眼睛瞄了很久,还是激动难忍,最终伸出了手!
这事儿发生在G1579次列车上。刘女士,当时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感觉胸口被碰了一下,一睁眼就看见旁边那男的眼神躲躲闪闪的,一看就不对劲。
刘女士心里肯定火大,但她没当场跟那男的吵起来。这女的特聪明,找了个借口离开座位,直接找乘务员和乘警去了。
乘警来了把那男的就叫到车厢连接处问话。那男的一开始还嘴硬,说自己在拿充电器,不小心蹭到的。
可乘警一问细节他就露馅了,刘女士说的是被手指头戳了一下,那男的却说是手臂蹭到的,这俩说法对不上啊。最后那男的扛不住了,老老实实承认就是想碰一下。
旁边的乘务员都听傻了,问了一句你为啥想碰人家,那男的低头说不出话来。最后铁路警方直接给他行政拘留了5天。
我估计有人得说,这不就是隔着衣服碰了一下嘛,至于拘留吗?我跟你们掰扯掰扯这里头的道理。法律不看你觉得严重不严重,法律看的是你干了什么事儿,还有你心里怎么想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写得明明白白,猥亵别人就得拘留五天到十天。啥叫猥亵,就是你没经过人家同意,碰了人家私密部位,而且你心里头就是想占便宜。
何某看见人家睡着了,心里头想碰一下,然后就真碰了,这还不叫猥亵叫啥。至于是隔着衣服还是直接碰,法律上没区别,大部分这种事儿都是隔着衣服干的。所以说别拿不小心当借口,乘警又不傻,人家一看监控里你手的动作,就知道你是故意的。
不过我真正想跟你们聊的,不是这个案子本身。我觉得更有意思的是,那男的从偷着看到真伸手,中间到底经历了啥。
那男的不是一上来就伸手的,报道里说他先是盯着人家看,偷着瞄了好久好久。这个偷瞄的过程,才最值得琢磨。公共场合你看别人一眼,这不犯法。
但你盯着人家敏感部位没完没了地看,这就不是不小心看到了,这分明是故意的。你一直盯着看,心里头肯定在琢磨些不该琢磨的事儿,然后你就觉得自己是不是可以再进一步,反正人家睡着了不知道。这种想法一冒出来,手就不听使唤了。
很多人把这种事儿说成一时冲动没忍住,我可不这么看。一个成年人,坐高铁出门的,能不知道在车上乱碰陌生人不合适吗?他肯定知道。
但他还是伸手了,说明在他心里头,自己想占便宜比尊重别人身体更重要。刘女士这次的处理方式特别值得学。
她没有当场跟那男的大吵大闹,而是直接走开找乘警。这样又安全又管用,让执法人员来处理比吵架强多了。
很多姑娘遇到这种事儿,第一反应是蒙了,或者觉得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刘女士没忍,她果断报警,让那男的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高铁车厢不是谁家客厅,是个挤满了人的公共地方。大家座位挨得近,有时候不小心碰到也难免。但不小心碰到和故意去碰,这是两码事。
身体是自己的,不管在哪儿,没有谁允许你随便碰。那男的最后被拘留了5天,看着事儿不大,但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公共场合不是你想干啥就干啥的,咸猪手伸出去就得付出代价。
北京铁路警方夏天搞了个专项行动,到现在已经抓了六百多个违法的人了,这说明警察叔叔正在用实际行动告诉所有人,别以为在车上干这种事儿没人管你。
有人可能会说看一眼又不会少块肉,我告诉你们,看一眼确实不少块肉,但你看完了心里头想啥你自己清楚,你看完了觉得自己可以再碰一下,那问题可就大了。
管住自己的眼睛,管住自己的手,也管住脑子里那些不该有的念头。公共场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谁也别碰谁的底线。这不是啥大道理,这是做人最基本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