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男子患癌不到一个月,妻子就提出了离婚,之后还带着儿子搬了出去。之后,男子一直由弟弟照顾。为了感念弟弟的付出,男子立下遗嘱将婚后房产、经营用铺面、架空层权益,全部交给弟弟,相伴30多年的妻子与亲生儿子,全都被排除在外。可谁曾想,男子去世后,妻子带着儿子立即出现,要与小叔争夺遗产。双方从一审一直打到了再审,如今已申请抗诉。
据悉,男子伍州与妻子罗美登记结婚后,共生育了两个儿子,但大儿子伍大被确诊为智力二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
在2010年,伍州竟被查出了癌症,这让一家人陷入了绝望之中。可就在伍州确诊癌症刚满1个月时,罗美突然提出了离婚,但二人最终没有离成。
自此夫妻二人的矛盾不断加剧,据罗美所述,在2017年的时候,因为伍州有家暴行为,罗美就带着两个儿子搬了出去,在外另寻住处生活。
此后伍州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小10岁的弟弟伍峰照顾。
2023年9月27日,自知时日不多的伍州亲笔写下一份自书遗嘱。载明名下房产、铺面份额、架空层权益,全部交由伍峰继承。
2024年8月21日,距离伍州去世仅一个多月,他将遗嘱中列明的铺面对外出售,卖了67万余元。其中3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剩下37万余元直接转入伍峰的账户。
同年9月26日,伍州因病离世。办完后事,罗美去找到铺面租客打算收取租金,这才得知铺面早已被转手卖掉。
得知真相的罗美母子随即把伍峰以及买家一并告上法院,要求返还铺面或对应的金额。
在庭审现场,伍峰直接拿出那份伍州亲笔书写的遗嘱,双方矛盾彻底爆发。
罗美母子这边难以接受现实,认为伍州太过绝情,同时认为这份遗嘱是被弟弟、姐姐在一旁裹挟诱导写出来的,根本不是伍州的本人真实想法。
其次,罗某否认对丈夫不管不顾,称这么多年伍州反复生病,自己也一直在出钱出力照料。当年搬出去住,完全是因为遭遇了家暴,并非故意遗弃伍州。
伍峰则不认可罗美所说,指责她在伍州确诊癌症刚满一个月,就提出了离婚,一心想要保全手里的财产。在伍州病情加重期间,罗某和两个儿子几乎不来陪护。
伍峰称,这么多年都是自己贴身守着伍州看病,前前后后花了70多万元。正是因为感受不到来自妻儿的温暖,伍州才彻底心寒,选择把财产托付给自己。
他还表示,立遗嘱不需要提前告知罗某和两个儿子,手写遗嘱完全是伍州发自内心的决定。
那法院会怎么判?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是遗嘱是否有效?买家是否善意取得铺面所有权?伍州的遗产到底该如何分配?
《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从伍州所立遗嘱来看,具备上述要素,所以这份自书遗嘱是有效的,而伍州立自书遗嘱,并不需要通知罗美和两个儿子,他是自己处分自己的财产。
但是伍州一开始打算把铺面交给伍峰,可后来自己又把铺面给卖了,这属于用实际行动否定遗嘱里对铺面的安排,关于铺面继承的这部分遗嘱自动失效。
《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因此,这个铺面赠与伍峰的约定就失效了。
其次,一审法院调查发现,这个铺面并非伍州个人的,而是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伍州未经同意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侵犯了罗美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看买家是否知情了,如果买家不知情,可以认定其对铺面是善意取得,罗美无权要求买家返还店铺或财产。
一审法院认定买家是善意取得,所以卖铺面行为合法,至于所得的金额,在扣除借款以及伍峰垫付的4.5万元后,剩余部分32.69万元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由于大儿子有智力残疾,所以必须为其保留部分呢遗产,以保障他的日后生活。
因此,就铺面财产分配的问题,罗美可以拿65%,智力残疾的大儿子拿20%,小儿子拿15%,伍峰需要返还这笔费用。
再次,伍州的遗嘱中还将某小区的住宅以及架空层通过遗嘱赠与了伍峰。
一审法院调查发现,这些竟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伍州无权擅自处分。
因此,一审法院就架空层的分配问题,决定由罗美分得50%,伍峰继承30%,伍州的大儿子继承20%。至于那套住宅,还是也由罗某分得50%,伍峰继承30%,其余的由大儿子继承。
但是罗美和伍峰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罗美坚称伍峰没资格分夫妻共同财产,而伍峰称哥哥立遗嘱给自己的财产,竟被罗美分走那么多。
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罗美和伍峰的全部诉请。
之后再审也维持了,目前双方已经申请抗诉,打算拼到底。
最后,丈夫在重病孤苦时,没有感受到来自妻儿的关怀和照顾,所以他想把财产留给守在身边的弟弟,这符合人性选择。
但丈夫不该把夫妻共同财给一并处分了,他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这也算长了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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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