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在与妻子登记结婚前,就把自己婚前攒下的房子、存款尽数交到妻子手中,并坚定地表示:夫妻不共财就难共心,我这一次,没有给自己留任何后路。然而男子的这番言论让网络出现了两种完全对立的声音,有人觉得感动,男人就该如此,但也有人满心担忧。
据悉,事情发生在2026年农历7月初七,杭州婚姻登记处。一位97年生的男子和99年生的女子,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面对记者的采访,男子十分自豪的表示,自己婚前购买的房产,还有手里的存款,全都交给了妻子。身边的妻子坦然证实了这件事:“没错,他婚前的房子和钱,确实都交给我了。”
从二人的状态来看,彼此信任度很高,记者忍不住询问为何会作出如此决定?
男子称双方的社交圈、朋友也大多互相熟悉。在他们的认知里,结婚就是两个人彻底捆绑成一个共同体。
对于这段采访,有不少网友被这份毫无保留的心意给打动了,觉得这才是爱情里难得的诚意,比起百般算计婚前协议,愿意交出全部身家,才是婚姻该有的模样。
但也有一批网友表示,爱情再炽热,也不该拿全部身家做赌注。一旦后续感情走不下去,男方极有可能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
甚至有部分网友表示,为何男子把婚前财产都给了女方,而女方却没有把婚前财产给男方?这怎么感觉不对劲啊?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男子这么做会有什么风险?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即便夫妻闹离婚,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参与分割。
但是如果一方自愿将婚前个人财产拿出来一起使用,或者赠与另一方,那这部分就转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男子所说,他将婚前房产和存款都交给了妻子,这在法律上会形成两种情况:
第一种,男子将婚前个人财产,转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男子单纯地将财产全部赠与女方,成为了女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在赠与房产时,只登记女方一人的名字,那就可能会变成女方的个人房产。
如果婚姻已经真实缔结完成,今后想要撤销这大额财产的赠与行为,难度是极大的。
只有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等法定情形,才有可能请求撤销,普通感情不和离婚,不能以此为由直接要回房子和存款。
最后,现在越来越多年轻人结婚,优先考虑风险隔离。婚前协议、财产公证越来越普遍,大家习惯提前给自己留好退路,把利益边界先划分清楚,避免日后撕破脸。
这对年轻人,反其道而行之,用全盘交出财产的方式,表达了对对方的信任。
我们不能简单评判男子是“恋爱脑”,也不要揣测女方贪图男子的财产。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这是他们心甘情愿做出的选择,是他们理解的婚姻诚意。我们也希望他们能幸福的走下去。
但大家要分清两件事:情感上的信任,和现实层面的风险,完全是两码事。
真心固然可贵,可“不留后路”不该成为婚姻的必选项。婚姻最好的状态,不是一个人押上全部筹码赌对方不会变心,而是两个人双向奔赴。爱情可以奋不顾身,但大额婚前财产的处置,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如果换做是您,结婚时会选择交出全部婚前财产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
信源:中国蓝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