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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去世前立遗嘱,把1000万房产全给父母和姐姐,只给妻子40万,公婆不服

上海一男子去世前立遗嘱,把1000万房产全给父母和姐姐,只给妻子40万,公婆不服要探视孙子,法院判了

上海有位金融公司副总,查出直肠癌晚期。他的博士妻子放下之前所有恩怨,端屎端尿伺候到他走。谁也没料到,他留下的遗嘱直接把全家搅得矛盾四起:价值千万的上海豪宅给了自己父母,几百万的老家房产留给亲姐姐,陪他熬了十几年的妻儿,只分到40万现金和一辆快报废的旧车。

这名男子出身普通农村家庭,靠着读书一路打拼,在上海站稳脚跟。和妻子结婚之后,两个人生育一个儿子。婚姻存续期间,婆媳之间长期存在隔阂,生活观念差异巨大,家庭争吵不断。男子曾经向法院递交过离婚起诉,官司还没有正式开庭,就查出身患直肠癌晚期。

重病来临,离婚的事情被迫搁置。即便过往积攒不少矛盾,妻子没有选择撒手不管。她本身工作压力很大,一边兼顾自己的本职岗位,一边动用自己的医疗资源帮丈夫寻医问诊。住院和居家治疗阶段,擦身、清理排泄物,日常照料全部亲力亲为。男子的父母和姐姐也过来参与陪护,两边共同扛过抗癌的一年多时间。

所有人都默认,就算感情不和,看在多年夫妻情分,还有年幼孩子的份上,遗产分配会顾及妻儿的生存。男子却悄悄写下亲笔遗嘱,对名下财产做出安排。上海这套价值千万的房产归父母,成都房产当中属于他的份额给到姐姐。留给亲生儿子的是四十万左右理财保险,妻子只能拿到一辆使用多年的旧汽车,再分到小部分剩余存款。

办完葬礼之后,妻子才完整看到这份遗嘱。十几年的婚姻,病床前不计前嫌的照料,最后换来这样一份分配方案。她心里彻底寒透,带着年幼的儿子搬离原来的住处,直接切断公婆和孩子之间全部来往,不透露住址,拒绝一切见面的请求。

失去儿子,又见不到唯一的孙子,远在外地的两位老人难以接受。他们觉得血缘关系不能因为儿子的遗嘱就一刀两断。多次联系儿媳,提出想要定期看望孙子,寒暑假接孩子回老家小住,全部被儿媳回绝。协商没有结果之后,公婆把儿媳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赋予爷爷奶奶法定的探视孙子的权利。

这个案子当时引来很多讨论。一部分人觉得,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心里思念孙辈属于人之常情,血缘亲情不该被大人之间的恩怨牵连。也有不少人站在儿媳这边,丈夫生前的处置已经伤透母子的心,再强迫见面,会给孩子和母亲持续带来精神困扰。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之后,作出最终判决,驳回公婆要求探视孙子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的依据很明确,我国现行法律,只赋予孩子父母探视权,并没有把探视权给到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想要看望孙辈,只能建立在监护人自愿同意的基础之上,不能通过法院强制判决实现探视。孩子的母亲是合法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决定孩子的人际交往与接触对象。如果强行判决探视,会激化大人之间长久的矛盾,反而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至于那份争议巨大的遗嘱,法院核查笔迹、订立过程,确认是男子真实意思表达,遗嘱格式符合法律规定。这套上海房产属于男子婚前个人财产,他有权按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名下遗产,遗嘱的效力得到法庭认可。

这件事让人唏嘘。丈夫在生命尽头,优先保全原生家庭,完全忽略妻儿往后的生活。妻子放下旧怨去照料重病的丈夫,没有换来对等的善待。年幼的孩子,也没能从父亲那里得到应有的物质保障。

遗嘱可以自由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法律尊重个人的选择。但法律管不住人心里面的感情。把绝大多数财富留给原生家人,就要接受妻儿由此产生的隔阂。血缘也不是可以强制见面的理由,祖孙亲情,需要依靠双方自愿维系,不能依靠打官司强行实现。

很多家庭矛盾,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没有真正的赢家。逝者已经离开,活着的人却要长期陷在仇恨与拉扯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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